教育廣播電台 (2012-07-19 18:44)4個月前爆發的「假發票事件」,對台灣學術界造成極大衝擊,引發科研經費制度面的討論,經過國科會分區座談與內部檢討,對於有學者反應「國科會對科研經費的規定是否過嚴」這點,國科會19號修訂兩項行政規則,這次修訂「鬆綁與課責並重」,希望能塑造更友善的學研環境!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主委朱敬一表示,這次修正主要包括「放寬專題研究計畫業務費、研究設備費與國外差旅費大項目間流用比例,由現行各大項流入20%、流出30%放寬至流入流出皆50%,超過這個比例才須報國科會核准,與歐美國家大致相當」、「國科會只管主經費項目的新增與流用,其餘主項目內細項與經費調整,由校方認定合理性,計畫結束後學校需繳交變更報表,方得結案」。由於給予學者與各管理的大學更大的調配自主空間,因此將來若有向國科會申請研究經費的「個案」涉及浮報、虛報或浮濫認定,計畫主持人除了會受到向國科會申請研究的停權處分,國科會也會視情況減扣申請機構(也就是大學)的管理費,幅度可為浮報、虛報總額的1到3倍。而在通案部分,也就是大學若對校內各學者申請到的研究經費核銷整體的認定、管理都很鬆散,將降低撥給學校的管理費比例,情節嚴重者,將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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