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光(1752)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發言時間 101/12/2618:41:57發言人 蔡文泳 發言人職稱 處長 發言人電話 06-5984121分機2286 主旨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符合條款第11款事實發生日101/12/26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12/26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9,0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90,000,000元6.發行價格:新台幣33.5元(暫定)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股數15%予本公司員工承購。8.公開銷售股數:依法提撥發行股數之10%對外公開承銷。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發行股數之75%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認購。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足分認一新股者,由原有股東自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成整股。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之股份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貸款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訂之重要內容(如預計發行條件、發行價格、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等)暨其他有關文件及事項,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修正時,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全權處理之。(2)為配合本次資金募集作業,擬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本次現金增資所需之契約及文件,並全權處理未盡事宜。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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