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急診醫師涉毒 面臨吊照 自由時報-2013年03月07日 上午07:26 台大醫院急診部主治醫師馬惠明尿液檢驗報告,呈陽性反應,確認吸毒,警方已將尿液報告送士林地檢署。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馬惠明持有並施用二級毒品搖頭丸,除勒戒觀察,還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醫師法第五條規定,如果曾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或「肅清煙毒條例或麻醉藥品管理條例」,經判刑確定,就必須撤銷或廢止其醫師證書,不得再擔任醫師。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和急診部合作密切,聞訊大呼:「天啊!」然後大嘆:「成功要幾十年的努力,但毀掉一個人只要三十秒。」柯文哲說,馬惠明過去訓練了許多救護技術員,對急重症醫療有其貢獻,如果真被吊銷證照,國家將損失一名重症醫療的大將。衛生署醫事處長許銘能說,醫師被吊照的案例非常少見,如果是涉毒,通常會先要求強制勒戒,或是緩起訴,不會直接送到法院,如果未經判刑確定,就可以保住醫師證書。(記者邱宜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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