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裕新藥:採用國際會際準則IFRSs對本公司及子公司財務報告之影響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2013-03-06 15:33:27第三十四條 第41款1.事實發生日:102/03/062.公司名稱:中裕新藥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證券櫃買中心99年12月9日證櫃監字第0990030043號函辦理。6.因應措施:一.董事會通過日期:102/03/06二.採用IFRSs編製財務報告時間:101年01月01日為IFRSs轉換日,102年01月01日為IFRSs開始採用日。三.採用IFRSs計畫之重要內容及執行進度:本公司係依IFRSs轉換計畫執行相關作業,IFRSs2012比較財務資訊之編製已完成。四.目前會計政策與未來依IFRSs編製財務報告所使用會計政策兩者間可能產生之重大差異:(1)無形資產-技術權利金之會計處理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取得新藥研發技術後,即可運用於新藥之研發過程者,即屬達可供使用狀態,應於合約或法定期限截止日孰近之日進行攤銷。轉換至IFRSs後,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8號「無形資產」規定,若自外部取得之研發技術係屬一尚未完成之研究發展計畫將繼續進行者,因該無形資產會被繼續研發直到開發完成,故所取得者係要繼續研究發展之進行中研究及發展計畫,由於其尚未開發完成達到可供使用狀態,因此不進行攤銷,應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規定,對尚未可供使用之無形資產,至少每年比較該無形資產之可回收金額與其帳面金額之測試是否減損。(2)99年12月發行員工認股權之會計處理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發行酬勞性員工認股權之給與日於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九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間者,係適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解釋函相關規定,得選擇採用內含價值法處理。興櫃股票公司發行酬勞性員工認股權之給與日於九十七年一月一日至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間者,係適用金管會發布之函令規定,須採用內含價值法。轉換至IFRSs後,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股份基礎給付」規定,除非在罕見情況下無法可靠估計所給與權益工具之公允價值,股份基礎給付應採公允價值法認列酬勞成本。五.採用IFRSs後對財務報告重要項目可能產生之影響金額本公司首次採用IFRSs編製之財務報告(採用日)影響總計調整增加股東權益淨值新臺幣$238,717仟元,每股淨值提高約1.23元,其影響項目分別敘述如下:(1)無形資產-技術權利金本公司於採用日調整增加無形資產$238,717仟元,累積換算調整數借餘$62仟元,累積虧損減少$238,779仟元,101年度無形資產攤銷數減少45,663仟元(2)99年12月發行員工認股權本公司於採用日調整增加資本公積19,683仟元,累積虧損增加19,683仟元六.評價作業方式,包括係自行評估或委託獨立評價人員及評價方法,並敘明會計師複核意見內容:A.評價作業方式:係本公司自行評估。B.會計師複核意見:上述採用IFRSs後對合併財務報表可能之影響金額,已洽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安惠會計師出具複核意見書,其複核意見內容摘要如下:本會計師依據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九日證櫃監字第○九九○○三○○四三號函令規定,對第一段所述之中裕新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所編製之前開可能產生之影響金額進行複核,並未發現前開資訊有重大違反之情事。七.上述係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民國100年12月22日公佈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金管會目前已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所擬採用之會計政策、及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所擬選擇之會計政策編製,嗣後可能因環境或狀況改變而變動。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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