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試辦藥費支出目標制 強力管控藥費 發佈日期: 102年03月05日 健保藥價及藥費支出的合理性一直是大家關心的議題,健保開辦以來,藥費支出占整體醫療費用都在25%上下。外界認為相較於其他國家,仍屬偏高,而醫師猛開藥及民眾逛醫院拿藥等不當事件也時有所聞,衛生署在二代健保開始實施後,推出「藥費支出目標制試辦計畫」,由健保局進行藥價及藥費的相關管控措施。 為了使藥費支出成長在合理的範圍內,自102年1月1日起,健保將試辦「藥費支出目標制」二年,將藥費支出先預設一個目標值額度,年度結算藥費超出目標值,就啟動年度的藥價調整。因此,未來除對於藥品單價的合理性進行調降外,也會加強藥品使用量的管控,減少外界對於藥品浪費的疑義。 實施藥費支出目標制,主要是以前一年的藥費(不包含中醫)為基礎,並給予成長率(102年醫院、西醫基層及牙醫合併之成長率,合計為4.528%),預先設定藥費目標值,在年度結束後,如果實際藥費的支出超出預先設定目標值時,於下一年度調整藥價。舉例來說,如果一年的藥費目標值為1,400億元,實際藥費的支出為1,430億元,藥費超過30億元,則下一年必須調整藥價的額度為30億元。 實施藥費支出目標制後,健保局仍然會繼續進行藥價市場調查作業,以了解市場實際交易情形,並合理調整藥品單價,同時也會強化用藥量的管理,對於不合理的用藥及藥品浪費進行審查及核減,以扣除掉浪費及浮濫使用的藥品費用。 實施藥費支出目標制對於保險對象就醫權益不影響,醫療院所仍依目前相關規定,提供醫療服務,藥品給付情形與現行作法相同,本試辦方案合理的成長率及調整後節省金額將作為新藥及新科技納入健保給付之用,並不影響民眾用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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