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治療-肺癌標靶兩代有別 第一代副作用較低 2016年01月28日 04:10 李盛雯/台北報導 肺癌是無聲殺手,死亡率位居癌症之冠,治療上,針對肺癌國內已有「第一代標靶藥物」及「第二代標靶藥物」,如同神奇子彈般,能針對特定腫瘤細胞做攻擊,與傳統治療相比,副作用較低,是肺癌治療上的一大新利器。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理事長余忠仁說明,目前肺癌標靶藥物,主要針對表皮生長因子受體基因外顯因子19及外顯因子21的突變進行作用;過去,大家認為第二代標靶藥物對於具外顯因子19突變的肺癌在延長疾病控制與生命有較顯著的效果,但對外顯因子21抑制效果,則與第一代標靶藥物差異不大。近期歐洲腫瘤內科醫學會亞洲大會(ESMO Asia, European Society for Medical Oncology Asia)發表的研究報告Lux Lung 7指出,針對非小細胞肺癌比較「第一代標靶藥物」及「第二代標靶藥物」的效果進行評估;其中,「第二代小分子標靶藥物」雖與腫瘤的結合性較高、藥效較強,但副作用明顯較多,提供醫界一項參考依據。余忠仁解釋,臨床研究結果顯示,「第二代標靶藥物」相較「第一代標靶藥物」,其患者中位無惡化存活期(median PFS ,Progression-free Survival)多出約0.1個月,但副作用較顯著,患者出現嚴重全身性痘瘡、皮疹及甲溝炎等症狀的發生率約為「第一代標靶藥物」的3到4倍。余忠仁說明,正因如此,在選擇標靶用藥時,務必進一步評估患者對於副作用的耐受力,若無法承受,或許可考慮使用「第一代標靶藥物」治療,來維持良好的生活品質與治療成效。研究結果顯示,「第二代標靶藥物」對於疾病控制時間稍不如預期的長,副作用上較「第一代標靶藥物」如預期中的顯著。對此,余忠仁提醒,其實兩代標靶藥物的特性不同,療效與副作用也不同,患者可在事前與醫師做充分討論,考慮是否願意承受較大的副作用以換取稍長的存活,醫師也可依據個人病情,來選擇適當標靶用藥,達成最佳的治療效果。(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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