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亞簽署授權意向書未申報 遭櫃買罰3萬 2016年06月06日18:05 基亞(3176)違返重大訊息申報,遭櫃買中心處以3萬元違約金,櫃買中心指出,基亞策略聯盟公司在5月20日,將肝癌新藥OBP-301對外簽署授權意向書乙案,但基亞卻未在次1營業日交易時間開始前1小時公告申報,已違反重大訊息申報規定,對公司處以3萬元違約金。櫃買中心指出,基亞與日本1家上市公司ONCOLYS合作,在5月20日將肝癌新藥OBP-301授權給江蘇恒瑞醫藥公司生產,依重大訊息申報規定,基亞應該要在次1營業日交易時間前1小時公告申報。 但是基亞誤以為只要在開盤前公告即可,因此,在次1個營業日8:49才上重訊公告,考量公司還是有公告重訊,只是未依時間申報,因此,處以3萬元違約金。(高佳菁/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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