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anuary 16, 2017

臨床解盲 標準? 話術? 招式? 鼓掌稱好?


藥華是解茫還是解盲? 解盲過關卻無慶祝行情 葫蘆裡究竟賣什麼藥本來法人預期藥華P1101的臨床實驗是優於一線治療的HU,所以充滿期待。但藥華解盲通過,為什麼股價反而重挫,三大法人大砍超過千張股票,之後股價也一路下跌2017/01/04 出處:財訊雙週刊  519  作者:夏彌新 浩鼎乳癌新藥OBI-822的解盲為台灣新藥公司立下不少的「標準」,包括於國際大小刊物論文發表、參加國際學會口頭報告論文、找老外上場發表、錄製英文影片來「行銷」臨床數據、在台灣開法說會說服投資人,「話術」和「招式」愈來愈奇特,在國際大型生技公司是前所未見。

藥物成本效益如何說服病患 最近,藥華P1101臨床實驗結果則是另一個很好的案例,除了遵循上述的「標準」劇本演出公司高層在法說會中不但自己叫好,還要求參與人多多鼓掌稱好所幸,近年來生技產業研究有了幾位藥學博士的加入,法人的報告開始有了不同的面貌,這是很令人慶幸的事,不過對一般投資人來說,還是無所適從。藥華P1101的實驗設計為隨機、開放性實驗,為了方便分析與說明,此處「解盲」泛指臨床實驗數據的結果分析。藥華授權公司AOP宣布P1101治療真性紅血球增生症(PV)三期臨床結果,顯示P1101不劣於」化療藥HU解盲是過關的。然而藥華解盲通過,為什麼126日當日股價反而重挫7.2%,三大法人大砍超過千張股票,之後股價也一路下跌?首先,PV不是無藥可醫,目前幾種常見治療和緩解的方式包括放血、阿斯匹林、化學治療、干擾素以及脾臟切除都很方便且便宜,而P1101的對照組HU醫師藥品仿單標示外使用(off-label)的一線療法的藥,本來法人預期P1101的臨床實驗是優於一線治療的HU,所以對P1101充滿了期待。但結果出爐, P1101和對照組口服HU的比較竟由當初的「優於」(superior)對照組HU,變成「不劣於」(non-inferiorityHU最讓人錯愕的是,一直以來投資人大多認為,P1101要和Incyte年銷售達數億美元的巨磅藥Jakafi比,怎麼對照組是HU這顆藥?不過,投資人自己也要負責,因為國際臨床網站都有資料。)接著又有人跳腳發現,HU竟然一顆只要10幾元台幣,而且還是口服用藥,1年花費也只要台幣1萬多元,然而P1101臨床結果,只是「不劣於」這樣低價且方便服用的藥。有關於「優於」改為「不劣於」,公司有義務告知,因為在20167月藥華公開說明書第12頁的說明,「臨床試驗係以開始接受治療……疾病反應率是否『優於HU 為主要試驗指標(primary endpoint)」,寫得很清楚,臨床主要實驗指標的更改是大事,櫃買中心應嚴格要求,這樣投資人投資新藥股才能放心。當然,P110110幾元的HU比較僅得到「不劣於」的結果,想必無法說服投資人,因此公司就在新聞稿提及,HU組有5人於治療過程中產生惡性腫瘤。但如果實驗時間拖長一些,是否可以保證使用P1101組一定不會發生同樣的情形?如果刻意解讀為使用HU就會產生惡性腫瘤的可能,恐怕這個族群太小,也沒有統計意義;此外,這樣會不會造成使用HU的病患恐慌、醫師困擾?

臨床實驗假設改變成了懸案 除了恐懼可能罹癌而選擇不用HU外,未來藥華P1101如果如市場所言,每年要價高達5萬至8萬美元(約150萬至250萬元台幣),以PV病患的存活期中位數高達14年之下,一位病患長期使用須花費數千萬元,不僅個人難以負擔,健保局或保險公司恐怕也會退避三舍!法人認為,整個臨床結果最大的「懸案」就是P1101臨床實驗假設改變。公告出來後,市場一陣譁然,隨之出現各種疑問訊息,包括原來「優於」的臨床實驗「消失」了?還是該臨床結論不好就不公告?還是臨床中發現無法「優於」HU,趕快就「換」一個臨床療效指標的假設?有人質疑,公司這樣的作法是不是選擇性的公告資訊?然而詢問公司的發言體系,也沒人可以回答,在1212日的法說會中,法人也再一次的請教公司,高層僅含糊回應。因為「優於」改為「不劣於」,對藥華是有很大影響的,難怪公司的說法會讓法人都「聽不懂」。以下謹摘錄2016年公開說明書的資訊,作進一步的分析。

因為P1101的臨床實驗無法證實「優於」對照組,所以藥華會面臨:一、有條件地同意P1101上市,也就是縮減仿單適應症病患族群,這就有點像當初寶齡富錦的情形一,美國FDA(食品藥物管理局)對藥品標籤包括仿單標示的嚴格規定,結果導致KeryxZenerex新藥的行銷上遇到困難。二、如果不要被縮減適應症病患族群,就必須持續進行臨床試驗(例如治療期間更長)來證實其療效。三、臨床試驗係以12個月的治療期間作為有效性的觀察,若EMA(歐盟藥管局)不同意P1101上市,藥華將持續進行臨床試驗,以更多的臨床數據證明P1101之療效。

從優於到不劣於的一堂課 由公開說明書來看,進行持續性的臨床實驗(CONTI-PV是因為EMA不同意P1101上市,還是為了不要被限縮病患群,並不得而知。唯一確定的是,這個持續性的臨床實驗CONTI-PV一定要做,應該是為了取得藥證為先,而不是公司所輕描淡寫地為了行銷的理由。此外,根據國際臨床網站來看,「優於」臨床開始後大約一年,這個CONTI-PV實驗在201411月就開始啟動。透過種種蛛絲馬跡觀察,很多資訊公司可能早就知道,因藥證申請要過關就需要CONTI-PV的資料,不過,20167月公司還公告「20152月收案完成,201648最後一個病人治療完成,目前整理三期臨床數據,並積極準備分別向歐盟EMA申請行銷許可(MAA)以及美國FDA申請生物新藥許可(BLA)」。誰會想到還有一個讓法人傻眼的CONTI-PV實驗? 不到5個月的時間,公司竟說,到20174月,將取得24個月的觀察數據分析,屆時再向歐盟申請藥證,並以滾動式送件(rolling)的方式增加補充資料。現在的問題是,從前只需要一個臨床12個月的觀察期,現在又說要加上CONTI-PV實驗,總共24個月,這次真的只需要24個月的資料就足夠了嗎?未來會不會一年再一年的觀察期一路加上去,誰也沒把握,因為CONTI-PV的臨床實驗預期在20196月結束,不過一切還是要看EMA或是FDA的態度。如此就可了解,為什麼有關藥證的申請核准,市場的解釋會如此分歧,時點從201820年都有,因為「不劣於」所帶來的不確定因素太高了,這也是「優於」改為「不劣於」的代價,看起來,我們又被上了珍貴的一課。藥證取得需要更多的時間與科學數據支撐,為了緩和市場的意外,藥華在法說會中也指出,療效反應效率在臨床18個月時出現黃金交叉,後續數據將會慢慢拉開。事實上,後續會不會一定拉開,目前尚不得而知,就算真的拉開了,實質意義又有多大?對病患來說,花大錢至少要活得久,所以是不是還要拉長臨床期間來證實存活可比HU長?也許是因為CONTI-PV的臨床實驗持續5年到2019年是有這個機會看到結果。否則,在知名研究刊物《Elsevier2014年發表的研究指出,比較干擾素和HU的臨床實驗,一百多名病患長達5的觀察發現,整體存活(增加壽命)並沒有差異!2008Kiladjian報告指出,長效型的干擾素對PV病患有較好的耐受性。一一年Barbui研究也提出,干擾素(Interferon alfa, IFNa)這類藥物在1980年代就成功應用在治療罕見血液疾病,而且可以完全或大部分緩解JAK2基因突變,所以過去30年來,干擾素就以藥品仿單標示外使用(off-label use)的方式治療PV患者。法人的報告分析,P1101花大錢的臨床是驗證全醫界都知道的一個既成事實,簡言之,藥華P1101三期臨床的正面結果,可說是幫所有製造干擾素公司驗證干擾素這30年來的使用,是沒有錯的!以後大家用干擾素來治療PV就更放心。

公開透明才能解除外界疑惑 不過令人錯愕的是,在藥華公司新聞稿裡,特別提及「使用干擾素所產生的不良反應如自體免疫、心理問題、或……心血管疾病等, P1101和使用其他干擾素,所產生的不良反應並無差異」。這樣的說法讓人不解,因為藥華一直宣稱公司的干擾素副作用比較低,結果這樣「無差異」是不是暗示別家的干擾素效果與副作用跟P1101「無異」,歡迎其他干擾素來競爭?就結果論,為什麼解盲過關沒有慶祝行情,股價反而持續下跌,也許這本就是一個為解盲而「解盲」的臨床實驗。法人認為,藥華主要的核心價值就在長效型干擾素,如果第一個臨床不過,恐怕就會發生類似浩鼎的醣分子平台一樣,可以治療15種癌症的療效就很難「說」下去了,所以縱使從「優於」改為「不劣於」,為了解盲要過關,都一定要改。 一個過關的解盲,為什麼會讓大家都聽得不清不楚,外界期望新藥公司在資訊的公布可以更透明更公允,同時公司的發言系統可以更有效率地回答投資人的疑惑,這才是應有的負責態度。新藥投資如何避免風險?除了櫃買中心要嚴格要求公司重大訊息須確實公告以保護投資人外,投資人也必須了解解盲之後能否取得藥證並不是重點。藥品上市後所能創造出來的價值才是大家要追蹤的,上市的價值來自與對照組藥物PK、市場競爭者等。藥華未來若拿到美國藥證,銷售能否找到如Incyte Jakafi的夥伴諾華般等級的大廠合作、歐洲授權里程金有多少會進公司口袋?就如同過去已取得藥證的智擎與寶齡富錦一樣,都要被檢視。

藥華醫藥來函照登 貴刊519期刊登之《藥華是解茫還是解盲?》一文,特說明如下:一: P1101進行三期臨床實驗,係申請為第一線用藥,依規定不能用Jakafi作為對照組,只能以第一線的HU為對照組。二:干擾素已被醫生用來治療PV(真性紅血球增生症)病人長達30之久,雖具療效但受限於其難以克服的副作用,迄今沒有任何一種市面上的干擾素是經FDAEMA核准治療PV的用藥。又P1101如果被FDAEMA核准使用治療的干擾素藥品上市,那麼現在坊間所有off-label的干擾素可能沒有保險公司給付,對藥華藥目前臨床中的P1101應有受惠。三:干擾素具治療癌症的效果早已皆知。目前FDA核准的短效型干擾素,已普遍用於治療包括毛細胞白血病、惡性黑色素腫瘤、濾泡性淋巴瘤、生殖器疣、與AIDS相關的卡波西肉瘤、慢性B肝炎、慢性C型肝炎等,顯示干擾素在血液與潛伏型腫瘤疾病,可以達到治療效果。因此PROUD-PV的結果應是說對PV病患具有的潛在癌症能有預防之效果。四:P1101調整設計由「優於」改為「不劣於」,係由合作夥伴AOP的臨床設計,並得到EMA同意而訂定,此一臨床設計的調整亦經過每個國家的藥監主管機關同意。至於「持續性臨床實驗」(CONTINUATION-PV是早在三期臨床開始之初就有的設計,主要是服藥中的病患不能因為三期臨床完成而中斷,這是任何進入晚期試驗中候選新藥都須經的過程,甚至在該新藥上市後還須持續監控。由於HU在治療效率上比預期高,但在長期治療會有許多副作用,文獻亦多有報導,因此有必要持續比較,所以AOP主動加入HU的對照組做持續性的實驗。五:在送件方式與時程方面,AOP公司已預訂於20172月以PROUD-PV 12個月的結果採一次送件向EMA申請藥證(非如貴刊所指的「滾動式(rolling)」送件)。而PROUD-PVCONTI-PV24個月臨床會在20174月初結束,所以安排2月送件,再於5月完成數據整理,並於6月前送出完整臨床數據,所有時程都已在20161212日的法說會中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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