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齡富錦:澄清媒體有關本公司之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2017/02/21第三十四條第26款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及自由時報2.報導日期:106/02/213.報導內容:工商時報標題 「寶齡腎病新藥 力拼今年在歐銷售」B4版內文 : 寶齡腎病新藥…昨與韓國KKKR簽署授權及獨家經銷合約,明年可望在韓上市…昨(20)日再與韓國協和醱酵麒麟(KKKR)簽署授權及獨家經銷合約…該新藥除了有機會於明年在韓國上市外,也力拚今年在德國、英國銷售…今年元月寶齡策略夥伴KERYX也已向美國FDA提出擴充適應症申請…該藥有機會在10月取得執照,預計將有百萬病患因此受惠…由於NEPHOXIL先前已在台灣、日本上市…最多應只要進行橋接性的臨床試驗即可望取得藥證,而KKKR也在規畫申請健保藥價中…拿百磷短短2年時間累積銷售金額已超過1.7億美元…預計德國、英國今年可望上市銷售。自由時報標題 「寶齡攜手韓廠 強攻腎藥市場」C3版內文 : 拿百磷已成功獲得歐美日台多國藥證…今年的目標是希望在德國、英國可以正式開賣,擴大銷售基礎…因此在美的授權夥伴(Keryx)…預計今年10月前就能知道是否審查通過。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持續致力於新藥相關研發及市場開發,有關於各國證照之核准進度,為各授權國家之主管機關權限。媒體相關報導純屬預測,不代表本公司發言。有關各國產品之開發進度,本公司將依照興櫃股票審查準則之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6.因應措施: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說明,確保投資人權益。7.其他應敘明事項:投資應審慎評估,請以本公司所發布之重大訊息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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