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February 22, 2017

保瑞藥 上櫃前現增 7785萬 (25元溢價)


保瑞藥業 發言日期 106/02/21   發言時間 19:14:59 發言人 陳世民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901555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以辦理股票上櫃前 之公開承銷案 符合條款 9  事實發生日 106/02/2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2/2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3,114,000 4.每股面額:新臺幣10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1,140,000 6.發行價格:暫定價格為每股新臺幣25元溢價發行惟向金管會委託之機構申報案件之暫定發行價格與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參酌市場狀況,並依相關證券法令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467,000 8.公開銷售股數:2,647,000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及本公司1050620日股東常會決議,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辦理上櫃前公開承銷。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 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均採無實體發行,發行之新股權利及義務與原 有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次現金增資案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基準日等發行新股 之相關事宜。 二、本案所訂發行條件等相關內容及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 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需予以修正變更時暨本案其他未盡事宜,擬提請董事會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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