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主秘:楊泮池已強烈表達不續任 2017-03-19 02:20聯合報 記者 陳宛茜、王彩鸝/台北報導 台大校長楊泮池昨宣布不續任校長,但表示其續任案是去年由校務會議通過,他提出的不續任請求也須經校務會議同意。台大公共衛生學系教授季瑋珠引台大組織章程質疑楊泮池「預留慰留伏筆。」昨晚楊泮池透過台大主秘林達德轉達說,他已經「很清楚、明白,而且強烈地表達不續任」。楊泮池昨在台大校務會議中發表聲明,聲明中表示「我的續任案是校務會議代表在去年五月廿八日通過的,這是大學自治的核心部分,現在的不續任請求,也應該徵得校務會議的同意。」校務會議隨後通過臨時動議,六十八位代表(通過連署門檻)投票贊成召開臨時校務會議,討論楊的不續任問題,預計可在四月中旬前召開臨時校務會議,決定楊的去留。季瑋珠引「國立台灣大學組織規程」:「校長任期屆滿,不擬續任者,應於任期屆滿十四個月前向校務會議表示,並依本規程之規定,辦理新任校長遴選事務。」質疑組織規程中並未規定校長不續任須經校務會議同意。季瑋珠表示,她合理懷疑,楊泮池的「不續任」聲明經過沙盤推演,讓四月舉行的臨時校務會議投票決定「慰留」、讓他續任。林達德說,台大組織章程對於校長提出不續任,並無明文規定是否要校務會議同意。因台大從無校長通過續任案,卻又宣布不續任的先例,但根據體制和法律,台大校長當初是校務會議同意他續任,若不續任,論理也須徵求校務會議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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