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葯總局:鼓勵擁有科技成果人員創業 北京新浪網 (2017-08-25 20:21)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25日訊 為提高食品藥品監管系統科技成果轉化能力,提升科學監管水平和監管效能,切實保障食品藥品安全,今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下發了《關於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本意見所稱科技成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系統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技術支撐機構(包括從事檢驗檢測、標準、審評、審核查驗、監測、評價、信息等方面工作的單位)、高等院校、企業法人和研究開發機構等單位,通過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所產生的具有實用價值的成果。科技成果包括能夠產生經濟效益的科技成果,還包括未能產生經濟效益或者未能直接產生經濟效益,但能夠產生較大社會效益的公益性科技成果,如標準、規範、補充檢驗方法、技術方案和研究方法等。《意見》明確,要依法依規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其中,科技成果完成單位對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決定採取轉讓、許可或者作價投資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方式進行轉化,除涉及國家秘密、國家安全外,不需審批或者備案。《意見》還指出,鼓勵擁有科技成果的人員創業。科技成果完成單位的科技人員在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經徵得原所在單位同意,可以到企業、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和社會組織兼職,也可以離崗創業,從事科技研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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