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December 4, 2017

景德製藥204張藥證1.35億售 健喬信元/ 廠房1.8億售 安成藥業


健喬拚併購 擴大市占 2017-12-04 00:19經濟日報 記者黃文奇/台北報導 健喬併購再啟,擴大產品戰線。健喬信元1日宣布新的併購案,1.35億元收購景德製藥旗下204張、全數台灣藥證,包含其主力眼科製劑。業界認為,健喬此次納入景德產品線後,將大幅度提升台灣藥品市場競爭力,對未來公司營運將有一定程度的貢獻。健喬表示,景德製藥於2016年營收高達3.6億元,其中,以眼科製劑為主力,約占了營收26%其次則為抗感染製劑19%、中樞神經製劑15%腸胃道製劑14%,還含皮膚外用製劑等約占25%產品布局完整、市場銷售佳且獲利穩健。健喬表示,此次收購案除著眼於布局完整劑型、強化產品組合外,並將整合藥證通路,擴大市場版圖,加乘產品獲利能力,發揮併購綜效。健喬專攻特色學名藥,此次收購看中的便是景德極具市場價值的產品組合,及穩定發展的通路。景德製藥為國內老牌製藥廠,成立於西元1965年,2001年由台泥企業集團旗下之中橡公司接手後,力求轉型,原有業務從原料藥、中藥及西藥製劑成品,積極轉型為生產及行銷新藥、新劑型,並深耕國內市場,旗下主要醫療院所與藥局銷售通路數逾3,000家,布局多元完整。 今年11月初,安成藥業宣布以1.8億元併購景德製藥,健喬表示,安成所併購的是廠房,其他的藥證則由健喬接收,目前已經完成藥證所有權的轉換,下一步將規劃把部分產品線轉到健喬廠房生產,提升營運動能。健喬強調,透過本次併購案,健喬除可新增眼科製劑產品及通路,加速擴大旗下各劑型藥品市場版圖,同時完整布局自身既有產品領域,無縫接軌的產品生產與市場銷售,將可強化健喬營收與獲利的成長潛力。健喬信元1970年成立,旗下擁有鼻噴劑等多個平台,近年來多次併購持續壯大自身產品戰線,前身為信元藥品,2001年與健喬藥品子公司「佩德貿易」合併後變更為現名,為國內極具利基的學名藥廠之一。 健喬於今年9月間,就宣布以1.28億元金額收購健康化學製藥的39.03%剩餘股權,將後者納健喬信元100%子公司,力拚「浣腸類」國內外市占率,該廠主要鎖定「浣腸、軟乳膏」劑型。

安成藥業 發言日期106/12/01 發言時間18:35:22 發言人欒君儀 發言人職稱投資人關係處長 發言人電話02-2657-3350主旨 補充:代子公司景德製藥公告董事會決議處分所持有之藥品許可證暨相關權利以及相關應收帳款債權及存貨 符合條款  20 事實發生日106/12/01 說明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藥品許可證暨相關權利以及相關應收帳款債權及存貨 2.事實發生日:106/12/1~106/12/1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不適用。(2)每單位價格:不適用。(3)交易總金額: 338,920,000(含稅)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健喬信元醫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 帳面金額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預計約新台幣13百萬元(此處分利益尚未經會計師查核)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依合約條件收款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董事會決議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不適用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強化核心業務、提升組織效率並增加經營效益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不適用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17.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 18.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 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 20.其他敘明事項本案須待子公司景德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後,始得進行交割。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alveice Team. Powered by Blo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