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16, 2018

TFDA違規廣告TOP3: 食品340件(罰2,325萬)/ 化粧品575件(罰1,809萬)/ 藥物31件(罰908萬)


食藥粧廣告違規 北市裁罰5千多萬 更新: 20180813日【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台北市衛生局13日公布上半年違規廣告,食品、藥物及化粧品違規廣告共開罰946件、裁罰5,0425千元。其中,羅威氏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食品「纖先暢輕盈美麗」等違規廣告,遭累積開罰528萬元;其次「牛爾-京城之霜金絲抗老精華」、「米可白代言船井纖盈機速效組」也都涉及廣告誇大、易生誤解,分別遭罰167163萬元。違規廣告以食品340件、裁罰2,325萬元金額最高;化粧品占575件,件數最多,裁罰金額1,8095千元居次;藥物31件,裁罰908萬元位居第三名。台北市衛生局表示,民眾對於太吸引人的廣告,先「停、看、聽」,停下來思考、看清楚標示、聽專家建議。衛生局食藥科簡任技正李慧芝說,今年違規廣告查緝罰鍰,累計第一名為羅威氏股份有限公司,違規廣告處分件數51件,罰鍰累計528萬元,特別是旗下的「纖先暢輕盈美麗」食品廣告宣稱「抑制脂肪吸收87%…抑制脂肪蓄積92%…促進脂肪燃燒97%…挑戰10天鑑賞期…降5~8公斤…」等詞句,涉及誇大、易生誤解。第二名為塞席爾商美之本國際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特別是「牛爾-京城之霜金絲抗老精華」化粧品廣告宣稱「刺激細胞再生提高自癒能力...黃金線植入皮膚…甚至導致瘻管,臉部不對稱或表情僵硬」等詞句及使用前後比較圖,累計罰鍰167萬元。化粧品廣告不得有誇大宣稱。第三名為昭和醫學有限公司,其「米可白代言船井纖盈機速效組」醫療器材廣告宣稱「排油排水...大桶腰…鮪魚肚…大象腿…河馬臀…有效液化脂肪…」等違規詞句並佐以使用前後比較圖,累計罰鍰16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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