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September 4, 2018

台灣 細胞治療特管法 再度開放: 逾20%燒傷/退化性關節炎/膝關節軟骨缺損


癌末病人有福! 衛福部公告開放細胞免疫治療 2018-09-04 14:27聯合晚報 記者鄧桂芬/台北報導 癌症病人終於等到了。衛福部今天公告開放6項人體細胞免疫治療列為常規治療,對癌症治療效果不佳或癌末病人,不必再因苦等不到細胞治療的人體試驗機會,花大錢遠赴日本或烏克蘭尋求救治,估計至少數萬名病人受惠。
6項列入常規治療 公告開放的六項細胞治療包括:自體周邊血幹細胞移植、自體免疫細胞治療、自體脂肪幹細胞移植、自體纖維母細胞移植、自體骨髓間質幹細胞移植和自體軟骨細胞移植。適應症分別有:血液惡性腫瘤、慢性缺血性腦中風、嚴重下肢缺血症、實體癌第四期、實體癌第一期到第三期經治療無效者、慢性或滿6周未癒合的困難傷口、面積逾20%燒傷或皮膚創傷者、退化性關節炎及膝關節軟骨缺損等。衛福部今天開記者會向媒體說明這項新政策,衛福部長陳時中說,細胞治療需以安全性為要,一定要安全無虞或安全性相對得到證明,才能開放,讓新技術方法彌補治療無效,或治療效果差的病人,另尋生機。陳時中說,除特管辦法修正公告,也請食藥署草擬「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專法,做適當安全性管理,不只能促進生技產業發展,也讓再生醫療製劑能及早上市供患者使用,草案將列為立法院這會期優先法案。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公告版本與6月預告版不太相同,自體免疫細胞治療適應症除有實體癌末期,若第一到第三期治療無效也適用,幾乎全部癌症全包。另外,石崇良說,自體脂肪幹細胞及自體纖維母細胞移植技術,是八仙事件期間,年輕傷患幾乎無皮可取、可修補,日本專家帶來新技術,取病人的細胞培養再植入病人身上,得到很好的預後,因此決議開放。石崇良說,目前國內各大醫學中心幾乎都有能力進行細胞治療,但費用不斐,費用需經中央及地方政府審查核准,不能亂收錢。陳時中表示,希望醫療機構及業者以治療結果為導向收費,療效好就收費多一點,療效不佳就收少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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