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給付腎癌標靶藥物mTOR抑制劑
2011/03/26 【嘉義訊】73歲陳先生因為有血尿,前往醫院檢查,本以為可能是結石引發症狀,沒想到,檢查出一顆四到五公分的腫瘤。醫師建議進行手術部份切除,可是當事人無法接受得到腎癌,在檢查過後不再就診,一年後再回診時,癌細胞已經擴散到淋巴及其他器官。嘉義長庚醫院泌尿科主任陳志碩說,病患自己延誤治療時機,這是在門診時常碰到的問題。陳志碩強調,腎臟癌初期症狀不明顯,常會被患者忽略,一般人如果有血尿、腰痛,或是腹部疼痛、腫脹,三種症狀同時出現,通常診斷出來已經是晚期,當患者發覺自己罹患腎臟癌,大多都是因為腫瘤太大,壓迫到其它器官或是轉移到肺部、腦部,甚至是淋巴系統,約有三成的人被診斷出已屬於晚期無法根治,病患和家屬就得嚴肅面對存活率的問題。陳志碩舉例,一位家住台中40多歲的婦女,因為腰痛,腹部有腫漲的感覺,求診後診斷出一個七到八公分的腫瘤,而且蔓延到淋巴結,他馬上進行開刀,將患者的下腹腔被癌細胞侵蝕部份全部挖除,並且施以抗癌藥物、標靶藥物治療,可是八個月之後仍因癌細胞擴散到腦部離開人世。他指出,台灣罹患腎臟癌的病人有逐年增加的趨勢,他以2007年統計為例,全台新增病例就接近600人,而且年齡層也逐漸往下降。像這位女病患的案例,陳志碩說,通常確診後最多存活三個月,可是現今的治療方式,讓她爭取到更多時間。通常第一、二期腎臟癌腫瘤,手術切除癌組織,患者有95%的存活率,可是到第三、四期,癌細胞轉移到其他器官,第三期的五年存活率就會下降到50%,第四期更會降到20%以下,也因此後續的治療方式就格外重要。傳統使用免疫抗體療法,以干擾素和介白素治療,但效果有效,陳志碩指出,基本上治療兩年存活率僅14%,介白素大約是20%,而且劑量大,毒性就大,對患者來說並不是很好。另一種治療晚期腎癌的方式就是標靶藥物,讓過去治療較為棘手的晚期腎癌出現一線生機,像是TKI以及mTOR抑制劑等,若以mTOR口服標靶藥物來說,可有效抑制提供癌細胞氧氣、養份的血管生成,更能達到控制癌細胞的增生,且降低67%病情惡化或死亡風險,而用藥唯一缺點是服用後會產生嘔心、腹瀉、膽固醇偏高等副作用。mTOR口服標靶藥物已被當作為新一代治療腎臟癌的救星,不僅副作用較少而且較不影響生活品質,目前醫界公認,一線標靶藥物使用失效後,接力使用mTOR口服標靶藥,是治療晚期腎臟癌絕佳組合。陳志碩以今年二月健保局通過給付的第二線口服標靶藥物mTOR抑制劑為例,他認為生命無價,健保局的做法,讓經濟狀況不佳的患者,多了一線生機,是不錯的治療選項。(王慰祖)
標靶治療藥物逐漸成為轉移性腎細胞癌的治療選擇
健保已經於98年10月1日及99年1月1日將第一線標靶藥物「蕾莎瓦(sorafenib)」及「紓癌特(sunitinib)」納入給付。繼行政院衛生署於99年4月又核准了另一標靶藥物everolimus,可以用於經「以sunitinib或sorafenib治療失敗之晚期腎細胞癌病患」之後,健保亦於100年2月1日將它納入給付,作為晚期腎細胞癌的第二線標靶藥物,使病患能在爭取更多生機的同時,減少自費負擔。Everolimus是一種抑制mTOR 分子(mammalian target of Rapamycin;哺乳類雷帕霉素靶蛋白)的口服標靶藥物,mTOR分子是一種控制腫瘤細胞分裂與血管增生的蛋白質,關係著癌細胞存活、生長、複製及代謝等重要訊息的傳遞路徑。mTOR分子抑制劑的作用機制為抑制癌細胞分裂及血管新生,因此可減緩癌細胞的生長及擴散。在一個多國多中心、隨機性晚期腎細胞癌的第三期臨床試驗中分析顯示,以everolimus治療先前曾經使用「蕾莎瓦」或「紓癌特」治療失敗之晚期腎細胞癌病患,病患之無疾病惡化存活期中位數為4.9個月,相較於僅使用基本支持療法之安慰劑組的1.9個月,可延長三個月的無疾病惡化存活期。Everolimus為口服藥錠,用法為一次10毫克,一日服用一次,預估每位患者平均療程為4.9個月,10毫克藥錠每粒3,916元,每位患者的治療藥費約需58萬元。一年約有100人合乎給付條件,健保每年將增加支出約6仟萬元的藥品費用。健保給付everolimus後,當晚期腎細胞癌病患使用「蕾莎瓦」或「紓癌特」兩種第一線標靶藥物治療失敗,可由特約醫事機構向健保局申請,經審查核准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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