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醫療…誰來認定、如何認定?
【聯合報╱吳建昌/台大醫學院社會醫學科助理教授(台北市)】 2011.04.20 最近媒體對於無效醫療的報導很多,可是筆者認為過度集中於微觀的病床旁醫療資源分配的問題,而比較忽略巨觀的社會整體醫療資源分配的困境及解決方案,因此想呼籲民眾及政府,考量建置一個以社群主義為基礎的醫療資源分配制度。要如何解決無效醫療的問題呢?在美國,以往的爭論有兩種主要模式,一種是直接討論無效醫療的實質定義,另一種則是強調無效醫療認定的正當程序。可是,多年辯論的結果是,不管是採取量化定義(例如治療沒有生理效果、成功率低於百分之一等等),或者採用質性定義(例如病人永久昏迷無法脫離維生機器等等),皆莫衷一是。尤其,量化定義雖然具備了表面的「客觀性」,一旦使用數字來進行「無效醫療」這種判斷,決定者背後的社會文化價值,就暗暗地滲入決策過程之中。因此,美國學界目前比較有力的學說,則是強調無效醫療認定的正當程序。在無效醫療的認定過程中,醫療專業永遠扮演第一個辨認出無效醫療的特殊地位,但是病人或(及)家屬可以表達不同意見,醫病雙方意見衝突之解決,在美國某些州,先交由醫院的臨床倫理委員會,依照合乎法律之正當程序來決定,如果病人或(及)家屬不滿意,仍可以上訴到法院或類似法院的機構進行最後決定。上述制度強調的還是傳統個人主義醫學倫理的判斷,另一方面則只著重在微觀的醫療資源分配,沒有跟整體的社會文化價值進行密切的呼應。無效醫療問題的解決方向,在台灣目前現況,就是如何運用有限的健保資源來達到社會之良善,而所謂社會的良善,並非醫療人員或其他任何團體或個人能夠獨斷決定的。目前擷取民意之科技日益發達,例如公民會議或審議民主等,使社會得以探知社會整體良善之方向,並以此社會良善為基礎來訂定醫療資源分配原則,則可以據此建置巨觀的無效醫療資源架構。英國的「健康與臨床卓越研究院」(NICE)作為獨立的機構,任務就是在英國的國家健康服務體系中,提出以實證及公平性為基礎的資源分配指引;其立意雖良善,但是仍有操作不夠透明,選用證據過度侷限於量化證據,而且沒有充分考量社會文化對於醫療資源分配理性之影響,但是NICE仍有改善的空間。因此,我的初步建議是,將公民會議或審議民主之社群主義運作方式與NICE之專家計算理性結合,在台灣健保局設立類似NICE的機構,強調透明、易懂、考量社會文化及民眾參與之巨觀醫療資源分配之決策機制。如此,在這種呼應社會文化之巨觀的無效醫療認定架構底下,仍可以進行微觀的正當程序的無效醫療認定,台灣無效醫療問題之解決或可有明確的民主政策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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