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醫療專區是革新契機
【經濟日報╱社論】 2011.04.14 政府將發展國際醫療專區,並列為優先推動的重大政策,非但行政院數度宣示勢在必行的決心,甚至連馬總統都跳上火線,為政策背書。對於這個醞釀已有相當時日的政策,各界反應不一;支持者,認為此舉可活絡醫療產業發展,避免醫療產業空洞化;反對者,則提出醫療商業化及醫療資源排擠等可能的負面影響。從台灣醫療產業的長期發展而言,國際醫療專區的設置,應是一個利大於弊的方向,而且藉由這個起步,更可帶動醫療產業結構革新的新氣象。依據行政院的規劃,未來國際醫療專區內,將可設立公司化的醫療機構。這個規劃,開啟了台灣醫療產業結構變革的第一步,但也是正反意見爭議的所在。對於醫療機構公司化的利益,首先在於可引進內外部資金,甚至可透過現有的資本市場籌資,以活絡醫療產業的發展。其次,公司化也可讓醫療機構在追求競爭優勢的過程中,加速醫療技術的創新與提升。再者,國際醫療專區為追求開拓國際市場,還可透過國際策略性合作夥伴的引進,強化我國醫療產業的競爭力與國際化。然而,醫療機構公司化後,是否將會因為以「賺錢為目的」,而影響其濟世救人的社會公益性,仍讓各界放心不下。確實,公司以營利為目的,追求的是股東權益極大化的績效;但追求利潤與醫療品質之間的消長,卻不是一種可以靠直覺研判的關係。特別是醫療機構的地位,是仰賴長期與病患之間的互動口碑所建立;名醫之所以成為名醫,也絕非是很會「營利」,而是醫技高超,視病猶親。因此,從長期發展而言,並無法斷言公司化的醫療機構一定會導致醫療品質的下降。以醫療機構公司化最深的美國而言,過去有研究顯示,美國民眾認為醫療機構的組織型態與醫療品質之間,並無明顯關連性,且公司化醫院反而更重視病患的意見與觀感。以醫療服務的性質而言,醫療品質與利潤必須二者兼顧、求取平衡,但亦不否認醫療機構公司化後,導致價格上漲與其他問題的可能性。但這些潛在問題,必須與「非營利」的醫療機構所存在的問題加以比較,才能完整的評估其利弊得失。例如財團法人等非營利醫療機構與醫療公司的最大不同,在於其沒有所有權概念,盈餘也不得分配給特定對象。在欠缺明確的所有權關係下,其投入及產出間的效率績效、作為管理機制的董事會決策之妥適性,乃至於財務會計制度的透明程度等治理結構問題,除了外部醫療法的監管外,往往是一個外界無法了解的問題。在機構不追求營利,但個人卻有私欲的情況下,過去所爆發的數起署立醫院弊端,便是「非營利」醫療機構治理問題的例證。而在公司化的結構下,非但得以引進公司治理機制,亦可藉由股東與社會大眾等多元利害關係人的監督,強化其資訊的揭露與透明化。在面對競爭對手紛紛求變求新之際,我國醫療產業發展也站在一個轉捩點。透過國際醫療專區的設置,並允許公司化醫療機構的出現,其實是以一種先試先行的方式,逐步鬆綁我國醫療產業組織的作法。而在醫療機構公司化的方向下,從國際醫療專區開始,使得醫療機構得以引進公司化的治理結構與更為透明的自律機制,並可更為多元彈性的引進資金與國際經驗。至於醫療機構的社會性與公益性,除了外部法律配套、社會輿論監督外,更仰賴醫者的職業倫理守則與使命感。這些拘束,非但不會因公司化而改變,反而可能更為增強。所以,各界應期待國際醫療專區的成功,並帶來醫療產業革新的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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