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昌案 劉憶如:看不出為何列極機密,沒交代為何沒送審 2011年12月12日 行政院於今(12)日將宇昌案解密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召委李復興與兼任國發基金召集人的經建會主委劉憶如召開記者會,劉憶如表示,從解密文件中看不出為何列為極機密,也沒有說明當初為何跳過國發基金的審查程序,畢竟程序審序很重要,這是國家及人民的錢,唯有如此才能為國家把關,也才不會變成少數二、三個人說的算。根據立法院經委會提供的宇昌案解密公文共有二份,第一份主旨為,「擬請同意由中央研究院長翁啟惠院長代表本院與Genentech生技公司洽談合作事宜」,有時任政務委員兼經建會主委何美玥、副院長蔡英文及行政院長蘇貞昌簽名;第二份為主旨是「翁啟惠等人爭取與Genentech公司合作開發治療AIDS藥物anti-CD4一案後續辦理情形」,不過,上面只有何美玥及蔡英文的簽名,並沒有蘇貞昌的簽名,而何美玥這時已才出任國發基金召集人。劉憶如表示,從目前解密的文件來看,較不符合一般程序,文件中並沒有說明為何當初要跳過國發基金的審查程序,以目前國發基金審查程序,要經過專業審查委員會及管理會兩道關卡,其中專業審查委員有84位含一般組及專業組,專業組有九個不同專業領域,像宇昌就是生技委員審查,看是否值得投資,一般組由法律、會計、財務等專家學者組成,就財務角度評估該投資,審查過程非常嚴謹,每次審查會從84位中挑選15、6位採取投票表決。經過審查委員會通過後,劉憶如說,還要送管理會,由經建會主委擔任召集人,還有其他財經部會首長及獨立人士,像是楊志良教授等,管理會主要是審查投資案是否符合國發產業及政策發展方向。劉憶如強調,這審查程序很重要,唯有如此才能為國家把關,也才不會變成只有少數2、3人說的算,這也是為什麼看了解密公文後,會覺得宇昌案為何會跳過這個審查程序。至於宇昌案有無必要列為極機密?劉憶如表示,不管這是極機密或機密,其實很多案子在洽談時有不同階段,尤其很多是與國內、外企業洽談合作條件,這些屬商業機密,短暫不公開是可理解,過去也有這些例子,只是她不知何為當年沒解密?是忘掉了還是怎樣?這要問當事人,但若撇開商業機密不談,她看不出為何列極機密,也沒說出跳過審查程序的理由。。此外,劉憶如也質疑何美月簽發第一份公文時,是政務委員兼任經建會主委,還沒有兼國發基金召集人,但她卻簽發要國發基金去投資宇昌,慣例上不太會用這樣的處理方法,即使政務委員要簽文給行政院長及副院長,至少國發基金召集人也要簽名,不知為何當時擔任國發基金召集人的胡勝正沒有參與。不僅如此,劉憶如還說,從機密文件看來,不知為何發文不是國發基金召集人,結果行政院長及副院長就簽了,這是不能夠想像的,因此,覺得其中不符合一般作法及程序的地方很多,這些問題下要當事人解釋說明。至於民進黨也提到,國民黨近3年也有參與宇昌投資,劉憶如強調,重點不在於宇昌該不該、值不值得投資,而是在程序問題,這就是要確保不是2、3人說的算,像國發基金最近一次投資宇昌案,經過審議委員及管理會,賺賠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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