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ne 20, 2012

優你康解除董事競業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2012-06-20 12:22:49第三十四條 第22 1.股東會決議日:101/06/2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顏萬春董事 宋志威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顏萬春董事: (1)同時擔任視霸光學股份有限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 (2)同時擔任笙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之法人代表人。 宋志威董事: (1)日新中醫藥器材行負責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 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alveice Team. Powered by Blo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