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審論文 捨棄量化指標 2012-06-27 01:08 旺報 【記者簡立欣/台北報導】國科會過去以僵化的RPI加權指標,評鑑研究計畫補助經費,這種方式經常被各大學延用為校內升等或評獎依據,學界早有詬病。國科會大動作,即日起全面捨棄「科研指標加權點數」的量化評審方式,改以研究成果的實際價值,做為審查研究計畫補助經費的主要依據!過去國內學者一味追求在SCI(科學引文指標)、SSCI(社會科學引文指標)較高的期刊發表論文,使學界某些領域產生一元化、規格化的流弊,這股歪風未來可望改善。
評鑑判準影響學術走向 國科會主委朱敬一等人25日撰文〈我們該如何看待「科研指標」〉,表示近年來國內學術界各種個人獎項或大學排名的評比,幾乎都與SCI、SSCI等科研指標脫不了干係,國科會還有公式將所有發表論文算出RPI(Research Performance Index)加權平均值,成為研究計畫補助經費的評鑑判準。朱敬一表示,由於國科會的評鑑標準經常被各大學延用為校內升等或評獎,若是評鑑方式不當,可能影響大學學術走向,對此,國科會「要負起部分的責任」。他表示,科研指標只是工具,不是目的;學術研究不能倒果為因,把追逐科研指標當成學術研究的目的。過去學界有相當比例的人經常發表重量不重質的劣質文章,此時有一個期刊或論文指標來區分品質、匡正時弊,是合理的做法;但現在多數人都已經有能力去發表優質文章,科研指標已經完成階段性功能,就不宜再使用RPI這麼機械化的加權指標。
科研指標完成階段功能 朱敬一補充4點:第一,取消RPI加權指標,未來國科會將繼續尋找「夠格的評審」判斷期刊、文章的好壞;第二,未來國科會審查重要獎項,學術處長會附一份清單向評審員說明期待的評審準則;第三,各學術處會強化複審會議的功能,用討論取代以往用呆板指標簡化學術判斷的流弊;第四,學術處長如果認為某個領域的某個學研指標非常具有參考價值,還是可以向評審提出來。朱敬一另強調人文社會研究有地域性,發表形式也不限於期刊論文,國科會將「尊重人文社會研究的學術邏輯」,也會注意到學門領域的差異性。
我們該如何看待「科研指標」?
2012-06-25
01:01 中國時報 【朱敬一、賀陳弘、牟中原、孫以瀚】最近若干年,國內學術界各種個人獎項或大學排名的評比,幾乎都與若干科研「指標」脫不了干係。這些指標有粗有細;粗者只是將期刊分類,例如發表期刊「有被SCI收錄是一類、未被SCI收錄是另一類」,而細者則進一步再將期刊以影響因子(Impact Factor,IF)予以加權、甚至以公式對所有發表算出加權平均值,冠之以RPI(Research Performance Index)的名稱。各種科研指標在台灣科研社群使用已十分普遍,但學界也產生許多反彈聲。有人說,真正一流大學如哈佛、史丹福者,從來就沒聽說去計算教授論文的IF加總值或RPI的。也有人說,各種科研指標會錯誤誘使學研社群去拚指標而非追求學術卓越。此外,由於國科會的評鑑判準經常受各大學延用於其校內之升等或評獎,故我們的任何指標評鑑設計,都得考慮到種種後遺症。在此,我們要對科研指標提出以下看法;這些看法不見得全然正確,但相信對許多科研社群朋友而言,有它的參考價值:
一、所有的指標都只是工具,不是目的。學術研究的目的,不外乎發掘真理、突破創新、批判呈現。某人研究做得好,其著作就自然會出現引用次數多、RPI數字大、IF指標高等現象。但是,在學術研究上,應該是研究卓越為因、指標亮眼是果;我們不能倒果為因,把追逐科研指標當成學術研究的目的。尤有甚者,盲目追求科研指標,有時反而會使科研單位或個人「為拉高指標而做研究或投稿」,喪失追求學術卓越的動力與熱誠。
二、科研指標究竟有什麼功能呢?指標固非學研目的,但並不表示指標全無作用。例如,資淺研究者往往還沒有能力判定自己研究的好壞;這時候較資深的學者當然會鼓勵他們多投稿「好期刊」,除了能多在IF頂尖的刊物上與評審互動,同時研究成果也較能廣為全球學界所見。因此,學研指標本身雖然不是目的,但它確實彙集了某些與學術卓越高度相關的資訊。我們切忌將這些資訊做扭曲的、目的性的詮釋,但也不必因噎廢食,全然否認這些資訊本身的價值。
三、許多當年鼓吹學研指標的台灣學界朋友,都強調這些指標具有「分辨魚目與珠」的功能。例如,有些研究者只能在三流期刊發表些三流文章,卻經常在外指鹿為馬,硬說他發表在三流期刊的文章與IF很高的期刊文章一樣好。學術社群就逐漸產生「以各種客觀科研指標予以反制」的聲浪。據我們的了解,台灣有些領域引進使用科研指標,都有這種以評比指標驅逐論文平頭假平等的背景。
四、我們可以理解前述科研指標「驅逐平頭平等」的功能,但在此想要強調的是:這樣的功能,是有階段性意義的;時候到了就該有所改變。我們認為,台灣絕大多數的科研領域,都已經進步到質量並重的境界;也因為如此,學界過度評比科研指標的趨勢,也應該予以稍遏。
五、也許學界朋友會擔心,若是不強制呈現科研指標,會不會使評審者對申請案無所評價?對此,我們有以下的補充說明。(一)國科會一定會繼續尋找夠資格的評審。對夠格的評審而言,即使不告知期刊的IF,他們也絕對不會無法分辨期刊的好壞或文章的好壞。(二)從今以後,大凡國科會重要獎項的評審,我們都會要求學術處長提附一封cover letter,向評審說明他們所期待的評審準則。(三)各學術處爾後會強化複審會議的功能,用比較細膩的討論過程,來取代以往用呆板指標簡化學術判斷的流弊。(四)在少數特殊情況下,學術處長如果認為某個領域的某個學研指標非常具有參考價值,他們還是可以向評審提出來,但那是他們的判斷,而不是某種錯置手段與目標的學界慣性。
六、以上所談,都是著重於理工、生物等科學領域。人文社會研究有相當的地域性,其發表形式也不限於期刊論文。科研指標在人文社會的應用與侷限,有相當不一樣的邏輯。國科會當然尊重這樣的邏輯與差異性。
總之,僵硬的指標判準,容易使學界的某些領域產生一元化、規格化的流弊,反而不利於創新突破。自今年七月起,我們希望國科會的評鑑能超越指標的束縛,邁向一個真正能提升學術卓越的境界。這封信,揭示我們的信念,也開啟一個追求學術卓越的希望。(朱敬一為國科會主委、另三人為副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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