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使醫界成為「血汗行業」【聯合晚報╱社論】 2012.12.15 01:58 pm 醫界有所謂「五大皆空」的現象,早先台大住院總醫師洪浩雲從外科出走投入醫美,讓這個問題具體現形。於是各界開始檢討此現象的成因,「醫療糾紛」被當成元兇,行政院遂推出了限縮醫師刑事責任的修法和立法行動。這次政院擬定「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以強制調解與補償兩項機制,減少病患一方興訟的動機。補償法雖仍有細節上調整的空間,但概念上,強迫調解加上補償,可使大家先坐下談判,免得醫病之間一下子就走上原告、被告那種你死我活的僵局,不失為一個好辦法。另外還修正醫療法第82條之1,明定醫事人員須以故意或違反必要注意義務,致病人死傷者為限,才有刑事責任。這個行動比較引起法界和代表病患權益團體的議論,按衛生署的解釋,只有開刀把左腳開成右腳,或給錯藥這種離譜情況,醫療人員才有責任。有些人認為,這形同給予醫療行業一項特別權力,在法律上賦予醫療行為類似「治外法權」的特別待遇。醫師心懷被病人告的威脅感,固然是令這個行業「大崩壞」的原因之一,但醫病之間往往仍是資訊不對稱關係,醫療過失的後遺症難以彌補,而訴訟是病患的最後救濟手段。統計上,近年交由醫審會的醫療糾紛鑑定案,最後送法院成立為刑事案的比例只有略高於五分之一。所以,如何平衡醫病間的責任關係和各自權益保障,應是修法重點。醫療糾紛雖是令醫師心灰意冷、終致「五大皆空」的因素之一,但還有很多其他因素應一併「診治」。以轉戰醫美的洪浩雲醫師為例,觀諸當初他為出走所陳述的諸多心酸血淚,例如每周工作超過100小時,令他說出「我會為五斗米折腰」,成為出走的動機,而這和健保總額給付制度不無關係,包括外科手術給付太少、產科半夜接生沒有相應報償等制度上的苛刻設計,甚至醫學中心的升遷制度、財團型醫院的利潤導向管理模式等,都是幫凶。總之,醫界怪現象需要總體檢,找出治標治本之策,不要讓多數孜孜不倦的醫護人員感覺身處血汗行業。【2012/12/15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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