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租稅優惠 成本效益數十倍發刊日期:2013.08.27善用租稅優惠 成本效益數十倍 曾惠瑾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副所長暨大中華區董事會董事兼兩岸策略負責人中華民國生物產業發展協會及台北市生物產業協會監事擅長輔導企業申請上市上櫃之組織、股權、營運管理、租稅規劃及查核簽證服務等,曾輔導台灣微脂體、承業生醫等20 餘家企業,成功在台灣上市上櫃。2010 年財政部統計數據推估,每家新藥公司年平均研發投抵效益之抵減稅額約938.4 萬元, 且可遞延到開始獲利年度連續5 年使用,若僅適用產業創新條例, 一家連續虧損10 年的公司,其稅負效果相差高達9384 萬元,相當驚人。 生技新藥產業是極具未來潛力的新興產業, 然而,和大部分產業相比,生技新藥公司的育成過程卻是相對漫長且辛苦。因此,政府在扶持國內生技新藥公司方面,提供了相當多的協助。包括:優於一般產業的租稅優惠,以及鼓勵具發展潛力的生技新藥公司進入資本市場。政府為鼓勵企業投入生技新藥領域,特於民國96 年公佈「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以下簡稱生技新藥條例),凡符合該條例之新藥研製及高風險醫療器材公司,皆可申請適用包括:生技新藥公司之研發及人才培訓投資抵減(抵減率35% ~ 50%,自有應納稅額年度起5 年內)、創投及營利事業記名股東之投資抵減、技術投資人與高階專業人員之遞延課稅等租稅優惠。不過,根據我們這幾年來的服務經驗看來,很多生技新藥公司對於這項政府端出的「大禮」,卻是不甚清楚。事實上,目前實際申請適用的生技新藥公司僅50 餘家,這代表大多數的生技新藥公司都未能好好利用這些優惠,想來相當可惜。如果公司在創業前期善用政府所提供的租稅優惠,對企業發展無異是一番助力。以研發投抵效益為例,2010 年財政部統計數據推估,每一家生技新藥公司每年平均申報之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金額約2,482 萬元,享有之投資抵減稅額約為938.4 萬元,且可遞延到開始獲利年度連續5 年使用抵減稅額;因而一家連續虧損10 年之生技新藥公司,以此類推,可享用的累積抵減金額將高達9384 萬元。而同樣的支出金額,若僅適用產業創新條例,以15% 抵減率計算,所享有的減稅額僅約372.4 萬元,再者,生技公司研發階段往往尚未產生盈餘,當年度不能使用之投資抵減不能延後到未來年度。以此例,二者稅負效果相差達9384 萬元,節稅效益相當驚人。為了擴大生技新藥條例的適用範圍,生策會最近也提出修正建議,希望能將高風險醫療器材之涵括範圍,由「植入或置入人體內屬第三等級之醫療器材」,擴大至「須經臨床試驗使得核准的第二級醫療器材」。預計最快可望於今年底通過,未來將有更多公司受惠。此外,近年來,台灣資本市場不斷向生技產業釋出善意,包括智擎、臺微體、安成、浩鼎等海歸派,已經順利打穩根基。在政策與資金雙管齊下,必能加速帶動整體生技產業的發展蓬勃,我國生技新藥產業的發展必然不可同日而語。本文由《環球生技》月刊7月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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