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轉利益衝突,美國規範嚴於台灣 科學概念化成利潤 公共科學面臨危機發刊日期:2016.04.06文/郭宏治 陳垣崇事件讓學術研究機構與產業的通路開啟了,但相關的利益衝突問題並沒有同步進行較周延的規範,也造就了今天中研院與浩鼎之間被質疑的諸多問題。同時,誘人的獲利機會也讓人懷疑科學研究是否不再中立。假如當年政府與中研院對陳垣祟事件有不同的處理與反省,今天翁啟惠事件不會發生。陳垣祟是個傑出的生醫學者,曾任中研院生醫所第三任所長,也是「台灣人生物資料庫」的推動者。他的團隊研發了凝血劑法華林(Warfarin)、癲癇用藥卡巴氮平(Carbamazepine),以及治療痛風用藥Allopurinol等試劑,並由中研院取得的專利。
倫理委員會質疑利益衝突 在當時中研院院長李遠哲「促進研究發展,增進社會、國家、世界福祉」的鼓勵背書下,陳垣崇找了親朋好友合資設立公司,再由中研院授權獨家生產。這家公司叫世基生醫,創立於二○○五年。因為擁有專利,包括中研院在內的研究、醫療機構要使用這些試劑都要高價從世基購買。○七年,由陳垣崇擔任主持人的一項人體試驗案,要幫世基的試劑做安全性測試,而中研院還得花一五○○萬元向世基買試劑做實驗。這項計畫遭中研院醫學研究倫理委員會質疑。委員會認為陳垣崇與世基間有財務利益關係,基於利益衝突考量,建議變更方案以解套:「一、陳所長若欲繼續擔任此案之計畫主持人,其家人須釋出在世基公司所持有之股份;二、陳所長之家人若欲繼續持有世基公司之股份,則須更換此案之計畫主持人,且於計畫中完全去除陳所長的參與角色。」結果陳垣崇沒有這樣做,而是從中研院外其他地方找到研究經費。事件暫時告一段落,但中研院當時並沒有針對相關利益突問題進行制度性規範。到了一○年,陳垣崇因為與世基的關係遭檢方約談,認為有涉嫌貪汙與違反《政府採購法》之虞。在中研院長翁啟惠等人奔走下,隔年三月,檢方以陳垣崇設立世基是為了落實技術移轉,以達成「促進研究發展,增進社會、國家、世界福祉」目的,因而不起訴。
陳垣崇事件促成技轉鬆綁 ○七年與一○年的事件,結果都讓台灣政府及學術研究機構的技術移轉規定大鬆綁。○七年六月,在翁啟惠等生醫科技大老遊說下,行政院的《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在立法院通過,當時行政院副院長蔡英文與立法院長王金平助力良多。依此條例第十條規定,「新創之生技新藥公司,其主要技術提供者為政府研究機構研究人員時,該研究人員經其任職機構同意,得持有公司創立時一○%以上之股權,並得擔任創辦人、董事或科技諮詢委員。」第十一條是「為提升生技新藥技術,加強產官學研合作研究發展,促進生技新藥產業升級,學研機構之研發人員在該機構同意下,得擔任生技新藥公司研發諮詢委員或顧問。」〈完整內容請見新新聞15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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