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ugust 16, 2016

醫療險or 癌症險 : 給付大不同 (標靶藥/看護/營養品)

特殊藥物看護費 納入給付 2016-08-14 01:08:20 經濟日報 記者韓化宇/台北報導壽險公會統計,平均每11位癌症患者,只有一人投保癌症險,投保率明顯偏低。壽險業者表示,許多人認為,已有醫療險,沒必要再買癌症險,但前者在保障癌症上仍有缺口,像是罹癌時請看護人員及買營養品的費用,就不包含在理賠範圍內。早期癌症險多附加在壽險或醫療險上,隨罹癌機率愈來愈高,癌症險逐漸從醫療險脫離出來,發展成為單獨出單的商品。壽險業者指出,癌症險與醫療險最大差異,在於醫療險為實支實付,需要有醫療單據才能申請給付;癌症險只要符合癌症定義,就會提供癌症相關醫療行為給付,用途不限,較具彈性。治療癌症是長期抗戰除了醫療費用外,還有聘請看護人員費用、購買營養品費用,以及治療期間無法工作的薪水損失等,這些都是醫療險無法保障的。壽險業者說,不少民眾認為,有健保就夠了,但有些治療藥物相當昂貴,像是治療乳癌的標靶藥物「賀癌平」,一年費用高達七、八十萬元,完全不是健保能夠負擔的,仍需癌症險來加強保障。有些癌症險還有癌症骨髓移植保險金、安寧照護保險金、乳癌重建手術保險金等,在每個治療階段,都能提供保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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