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October 26, 2016

中化/裕民 馬英九大姊 馬以南任案 (罰4900萬) 定再上訴 !!!!

中化 1發言日期105/10/24發言時間11:16:05 發言人孫蔭南發言人職稱副總經理發言人電話02-23124200 主旨 說明自由時報1051024日頭版之報導 符合條款第49款事實發生日105/10/24 說明1.事實發生日:105/10/24 2.公司名稱:中國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針對1051024日自由時報頭版報導︰前總統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期間,台北市立醫院向本公司及子公司中化裕民採購藥品,本公司及子公司未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迴避,開罰中化新台幣2000萬元及中化裕民2900萬元,本公司 及子公司中化裕民說明如下︰一、本公司及子公司中化裕民 多年來對台北市立醫院之銷售,皆依政府相關採購法公開招標 方式競標,從無不法行為也無不法利得。二、前總統馬英九大姊馬以南任職本公司期間,其工作職掌係負責研究、開發 新產品業務,並無負責藥品之行銷業務,且未參與或干涉並提供市立醫院採購藥品的招標流程,其絕無參與中化及子公司 中化裕民對台北市立醫院的藥品採購案。 三、本公司及子公司中化裕民,收到判決文後,一定會依法提出上訴 8.因應措施: 9.其他應敘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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