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登: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2017/02/09一、本公司經105年12月16日董事會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呈奉金 融監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1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54497號函核准在 案。二、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 如後:(一)公司名稱:柏登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F01011醫療器材製造業 2.F401010國際貿易業 3.IG01010生物技術服務業 4.IG02010研究發展服務業 5.F208040化粧品零售業 6.F208050乙類成藥零售業 7.F207030清潔用品零售業 8.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 9.F108031醫療器材批發業 10.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路一段322號5樓。(四)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6人、監察人4人,任期均為三年, 連選得連任。(六)本公司章程訂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96年5月4日,最近一次 修訂於105年6月24日。(七)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1,000,000,000 元,分為1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分次發行之。(八)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為345,000,000元, 分為普通股34,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均為記名式普 通股。(九)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其發行條件如下: 1.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2,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每 股發行價格新台幣37元,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5%計300,000 股供員工認購,其餘85%計1,7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 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每仟股認購49.2753股,員工及原股東若有 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本次現金增資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份,由股東自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股東未拼湊及拼湊不足一股之畸 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十)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365,000,000元,分為36,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十一)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二)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 (十三)代收股款銀行:臺灣新光商業銀行營業部 (十四)股款繳納日期:自106年3月14日起至106年3月24日止。屆時逾期 未繳納股款者,依證券交易法第33條之規定喪失其認股權利,並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若於期限內未收到認股繳款書者, 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洽詢。【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504-8125】 (十五)公開說明書陳列及索取方式:除以電子檔案方式傳送至公開資訊觀 測站外,請親自至本公司或附回郵信封向本公司索取。 三、本公司於105年12月16日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及繳款期 間等相關事宜,茲訂定106年3月6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並依法自 106年3月2日起至106年3月6日止停止受理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凡持有 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股東於106年3月1日(星期三)下午17:00 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辦理過戶手續【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 2504-8125】,郵寄過戶者以最後過戶日106年3月1日郵戳日期為憑,凡 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本次增資新股之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 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五、本公司最近年度經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 「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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