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September 18, 2017

(台大論文案) 監院 糾正教育部 (行事消極被動)/ 科技部 (行事消極怠慢)


郭明良論文造假 監院糾正教育部科技部 20170914日【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台大郭明良教授團隊涉違反學術倫理案,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4日通過監委仉桂美、王美玉提案,糾正教育部及科技部,並要求教育部、科技部及台灣大學檢討改進。糾正案文指出,教育部掌理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學術倫理規範及國家講座、學術獎遴選等事項,但對於郭明良多篇論文涉及造假,楊泮池並列名部分論文共同作者案,未主動進行查處作為,使台大需另行成立特別委員會進行調查,招致外界質疑台大自行調查程序及結果之公正性,行事消極被動,顯有未當。糾正案文也指出,教育部未能盡早完備相關法令,至台大論文疑涉造假案發生,才於2017531日訂定發布「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行事消極怠慢,核有怠失。關於科技部部分,糾正案文指出,郭明良造假的論文及研究計畫多達8篇及11個,應逐案依違反情節及輕重追回其相關補助費用,但僅追回其研究主持費154.25萬元,未達其計畫總經費5,3027千元的3%且迄今未對郭明良及相關涉案作者其他研究計畫一併徹查,行事明顯消極怠慢,難獲社會正面觀感,殊有欠當。監委認為,台大發生教授浮濫掛名、造假等違反學術倫理情事,國內學術不良惡習有需要導正的迫切性教育部及科技部應盡速針對共同作者列名要件、敘明其負責項目或貢獻度等問題妥予研議改善。對於台大組成特別委員會,監委則表示,台大以牽涉較廣期為慎重為由,未先經教評會決議組成特別委員會,並負責調查學校校長是否涉及違反學術倫理案,程序尚非妥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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