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December 18, 2017

(中研院/浩鼎案) 幫國家賺400萬 (10克Globo H) 被控 “偷偷摸摸”


浩鼎案開庭 翁啟惠:美事一樁被誤會 時間:2017/12/13(顏凡裴/台北報導)中研院前院長翁啟惠被控私自將中研院技術轉移給浩鼎生技並收受浩鼎股票,涉犯貪污收賄罪。士林地院今再開庭,傳喚翁啟惠、浩鼎董座張念慈及負責該技轉案的中研院陳姓公共事務組承辦員,訊後翁啟惠受訪表示,技術轉移過程他都是以研發人身分被動被徵詢,「這本來是美事一樁」、「我認為這些是誤會」。今日庭訊時,檢審辯三方針對浩鼎及潤雅公司向中研院申請「新一代酵素合成寡糖技術」的轉移過程詰問陳姓承辦員,陳女證稱,每個技術轉移案件都由公共事務組人員代表中研院,向有意申請技術轉移的廠商洽談包括權利金等事宜,不需要再詢問其他單位或人員。但陳女也說,因為技術都是研發人的心血結晶,也是最清楚技術的人,因此在選擇授權廠商及授權過程中,多會詢問研發人意見,她在職期間經手21件技術轉移案件,當中有6件研發人為翁啟惠,當時她都是以詢問創作人角度,通知翁啟惠技術轉移簽約進度。審判長追問,若有兩家擁有相同條件的廠商,甚至A廠商給的權利金較高,但若研發人想給B廠商,承辦人會為了尊重研發人意見而讓B廠商獲得技轉嗎?對此,陳女表示,技術轉移真正的成功,是廠商能否將技術商品化,「就像嫁入豪門但走不下去,跟嫁給窮小子但有好未來相比,不是看對方給多少娉金就嫁給誰,術是研發人的寶貝,不可能不參考他們的意見。」陳女強調,原先都以簽署正式技術轉移契約的前提和潤雅公司洽談細節,只是因為後來尹衍樑經營的醣基公司,也想和中研院簽署技術轉移合約,當中有部分牽扯到已和潤雅公司談妥的技術,才在簽署正式合約前,先簽署合作意向書(俗稱:備忘錄),之後因潤雅公司來信表示,急需10公克Globo H做完疫苗測試使用,雙方又再簽材料移轉契約。檢方反詰問時,提示Globo H材料移轉契約詢問,該契約僅有計畫主持人翁啟惠簽字,並無中研院代表時任副院長陳建仁用印或簽字,顯示該契約尚未簽署完成,但中研院已交付材料,是否違反中研院內規?陳女回答,她已經忘記為何當時沒有院方用印,導致該契約沒有完成,還反嗆檢方,「我今天是證人身份,出庭陳述事實,如果問我意見,我認為這是合乎規定。」受命法官接著詢問陳女,「新一代酵素合成寡糖技術」技術轉移相關備忘錄及契約,都是由技術轉移主持人吳宗益簽名,但唯獨此份Globo H技術轉移契約是由翁啟惠簽名?陳女思考半晌後說,是依照材料移轉合約制式規格進行,但無法說明為何原本都由吳宗益負責,該契約就改為翁啟惠。法官諭令下次1220日開庭傳喚中研院副研究員吳宗益作證。訊後翁啟惠受訪指出,他都是以「研發人、創作人」身份被動徵詢,他其實對於技術轉移過程並不是很了解,「我覺得是誤會」,還發新聞稿指稱自己從未參與技轉談判、審核、簽約工作,且創作人有權力決定是否提供材料給廠商做測試,廠商該不該付費也是創作人可決定,而吳宗益博士提供少許材料給廠商測試,還為中研院爭取400萬元收益,等於為國庫增加收入,「這本來是美事一樁,怎會將此事以訛傳訛,說是翁前院長偷偷摸摸交付材料,像鼠輩一樣把公家的東西免費送給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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