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齡富錦 發言日期 107/10/09 發言時間 17:06:06 發言人 丁爾昆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2-26558218#508 主旨本公司與裕利股份有限公司(Zuellig Pharma, Inc.)簽署拿百磷 台灣獨家經銷合約 符合條款 第10款 事實發生日 107/10/0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10/09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裕利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於107年10月9日經董事會通過並授權予總經理與裕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裕利)簽署拿百磷台灣獨家經銷合約,由裕利負責拿百磷於台灣地區的推廣及銷售,對象包含醫療院所,診所及藥局。(合約中另行載明之醫療院所,診所及藥局除外)。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本合約簽署年限為5年,在時限到期後,若雙方無異議,得每次自動延展5年。除合約一方於到期日前6個月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不再續約。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加強拿百磷於台灣銷售並挹注本公司營收。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加強本公司產品拿百磷於台灣之推廣及銷售。9.其他應敘明事項:(a)有關於裕利股份有限公司基本資料,請參閱其公司網站連結如下:https://www.zuelligpharma.com/(b)有關本公司取得原發明人授權致使本公司有支付分潤金之義務,分潤內容敬請參閱本公司102年11月7日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之重大訊息。(c)金額依合約保密原則不予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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