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反對兩岸醫藥協議空白授權
【2010/12/21 聯合報】江陳會簽署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民進黨發言人鄭文燦下午指出,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應依循國際標準,但本文中只是模糊帶過,且未清楚說明在何種標準下,可採用對方執行的結果,甚至在工作組中也僅授權由工作組自行決定。鄭文燦也指出,對於台灣民眾的健康事項不適合「空白授權」,該協議應由立法院審議後始可生效,但工作組規劃如同「經合會模式」,完全是空白授權、迴避國會監督。他表示,兩岸醫藥水準有所落差,檢驗標準也不一致,若兩岸貿然採取醫藥或醫療器材相互認證的做法,卻未明確依循國際標準,不僅降低台灣醫藥水準,也會影響台灣民眾健康。鄭文燦說,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缺乏制度化的損害賠償機制,僅能督促應負責廠商妥善處理糾紛,而沒有任何強制力。根據過去兩岸食品安全協議的經驗,三聚氫氨的受害廠商至今也未獲賠償,民進黨認為,若醫藥合作協議的賠償機制沒有明確規範,這樣的機制也將形同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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