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y 12, 2011

衛生局罰定義不清保健食品: 冬蟲夏草菌絲體/冬蟲夏草/ 蟲草

議員批冬蟲夏草產品以假亂真 消費者成冤大頭

2011/05/12   市面上與「冬蟲夏草」相關的保健食品琳瑯滿目,市議員鍾小平今天(12)召開記者會質疑,真的冬蟲夏草一公斤要1百萬到2百萬元,不過市售相關產品,多是魚目混珠、以假亂真,許多產品只是用「菌絲體」提煉,並不是從真的冬蟲夏草本體提煉出來,北市衛生局表示,如果是利用冬蟲夏草菌絲體提煉的保健食品,應該明確標示「冬蟲夏草菌絲體」,而不是只標明「冬蟲夏草」,否則可開罰20萬元。另外使用說明如涉及療效,最高可罰100萬元。(林麗玉報導)台大微生物與生化學研究所博士陳志昇說,真正的冬蟲夏草產地,目前只有在中國西南方,包括西藏、青海、四川、雲南等地產出,不管是野生的冬蟲夏草、還是冬蟲夏草的菌絲體,要辨別真假,只有驗DNA,如果沒有中華被毛孢菌種,就可能是假的,而現在真正的冬蟲夏草每公斤要價100-200萬元,許多標榜冬蟲夏草相關的保健食

品,很多可能是假的,市議員鍾小平說,許多民眾在賣場、藥妝通路等買到的冬蟲夏草保健食品,價格從300-400元到千元不等,許多都是利用生物科技冬蟲夏草的菌絲體培養出來的,每年賺取的暴利就高達數十億元。台北市衛生局簡技姜郁美說,由於現在生物科技發達,衛生署公告,如果是利用菌絲體培育出來的產品,包裝應該要清楚標明冬蟲夏草菌絲體,7個字體大小要一致,而議員當場拿出幾大品牌的保健食品,發現部分沒有標清楚是冬蟲夏草菌絲體,只標明冬蟲夏草,衛生局表示,可以依照藥物食品管理法,罰處4-20萬元罰款。衛生局表示,甚至如果不是用鑑定明確的冬蟲夏草菌絲體培養出的保健食品,應該改標名為蟲草,而非冬蟲夏草,至於保健食品如果在廣告、包裝涉及療效,可處20-100萬元罰款,並可要求下架。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alveice Team. Powered by Blo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