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anuary 8, 2012
醫美診所A健保費!
助理執行手術 美容診所挨罰【2012/01/08 聯合報】基隆巿美容診所「妮可美麗」2年多前明知客人自費做美容,卻涉嫌向健保申報,詐領健保費5037元,還違反醫師法,讓助理執行雷射手術,基隆地檢署昨天偵結,要負責醫師、藥師及兩名助理在支付共100萬元緩起訴金後,予緩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健保局簽約診所「妮可美麗醫學美容診所」明知醫學美容項目包括雷射除斑、美白等,健保不給付,需由民眾自費。負責人王永駿(80歲)卻於2009年8月到2000年1月間,在許姓、江姓、賴姓等客人就醫病歷資料上,以疾病治療名義,向健保局申請健保醫療費用3780元,還開立處方箋交付家安大藥局藥師許聰敏(55歲),詐領藥費及藥事服務費1257元。 另外,王永駿明知兩名助理白飛昂(47歲)、白秉承(38歲)並無醫師資格,卻讓他們在診所內為客人作雷射手術。因中央健保局2010 年3、4月派員訪查,抽訪求診病患並核對門診就醫紀錄明細,才發現醫美診所「A」健保局健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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