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30聯合晚報】二代健保的補充保費扣繳辦法,衛生署已完成草案版本,最快今天晚上於衛生署網站預告辦法內容。辦法中規定,只要有超過四個月投保金額的獎金等六大項收入,就必須扣繳補充保費,扣費下限以2000元計算,至於引發爭議的股票股利則確定不納入計費。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則抨擊補充保費除了不公平,也可能因為雇主考量人事成本也要收補充保費,反而讓老闆縮減對員工的福利。另外,未來扣繳單位可向健保局查詢民眾身份資料,也擔心有個資外洩疑慮。衛生署經過幾番波折完成的「全民健康保險扣取與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最快今天晚上於衛生署網站預告,預告兩周內讓外界陳述意見。衛生署健保小組副召集人曲同光表示,辦法中規定具獎勵性質的年終獎金、節金、紅利等,累計超過四個月投資薪資部分、需以費率2%繳補充保費。同時兼職薪資所得、執行業務收入、現金股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收入等五項,則是單次給付超過2000元,就必須計收補充保費,但單次給付上限為1000萬元,超過1000萬元部分不計,給付包括現金、禮券、外幣、支票等形式都算。另外,對於外界之前批評不公的許多「漏洞」,例如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職業工會會員的執行業務收入、職業工會會員的薪資所得等,仍不需收取補充保費。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則批評,補充保費除了受雇者要繳,雇主也要算員工總投保薪資以外的薪資總額,交補充保費,等於「懲罰愛員工的老闆」,可能影響老闆發給各項津貼、獎金的意願,讓員工福利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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