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ly 18, 2012

期待 長期照護費用 可拿來抵稅 !!

長照費立委籲列特別扣除額2012-7-19〔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曹姓民眾在申報綜所稅時將中風癱瘓父親的長期照護費用列報扣除額,被國稅局認定非法定醫療院所就診費用,必須補稅,纏訟六年,近經大法官釋憲後認定國稅局違憲。國民黨立委陳學聖昨天召開記者會呼籲國稅局檢討,除現有的「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外,也應立即研議「長期照護特別扣除額」。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組副組長蔡誾誾表示支持,強調現行法令的確沒有補助居家照護、非醫療機構支出,希望國稅局可以儘快試算稅額,把居家照護支出納入列舉扣除額範圍,減輕家屬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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