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醫療炸彈客/診所院長打假針:衝撞醫療現制
過期疫苗換成生理食鹽水〔記者林欣漢、邱宜君/綜合報導〕花蓮縣壽豐鄉東華中正診所院長黃御統,不滿台灣醫療制度現況,為一名大學生施打過期流感疫苗,他雖然聲稱事前已將過期疫苗換成生理食鹽水,但學生仍憂心身體出問題向校方檢舉,日前被花蓮縣衛生局依違反藥事法第二十一條開罰三萬元。黃御統說,他此舉是希望像白米炸彈客楊儒門一樣,引起大家注意到醫療制度問題。他說,很多醫療問題循正常管道向上反映,但都未獲理會,一旦問題累積後爆發就很驚人。
花蓮縣衛生局開罰3萬元 黃御統指出,去年十月分配到十二盒口服克流感藥,發現都是原本在去年十月就到期,卻經衛生署展延到今年三月到期的藥品,向上反映未獲回應,他認為此舉已嚴重影響民眾就醫權益,也造成醫療人員及整體醫療環境相當大壓力。「這些癥結點再不探討,未來會有更多人就醫會發生遺憾。」黃御統上月十九日把過期半年的流感疫苗,施打在一名大四李姓男學生身上,事後還把過期的疫苗瓶交給李生,李生事後回想仍心有餘悸。花蓮縣衛生局認為黃御統已涉及違反施打藥物不符、病歷撰寫不實,依違反藥事法第二十一條開罰三萬元,並將開會討論是否吊銷其醫師執照;花蓮縣醫師公會理事長黃啟嘉也認為,黃御統的醫德有瑕疵。黃御統指出,衝撞體制讓他的生意一落千丈,但希望此舉能喚起更多人對醫療體系的重視,包括用藥安全、醫療制度面等,政策思考也應更加周全,「施打過期流感,萬一幾年後,這些病患出問題由誰負責,這次就犧牲我自己就好。」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藥品組副組長王兆儀表示,目前包括美國、澳洲,都已核准克流感效期達七年,有實證資料並通過國際安定性試驗基準。但針對已經標示舊期限的克流感,除非能證明保存條件維持出廠狀況,才會容許送回GMP廠重貼標籤,否則實務上還是應該照標示期限使用,以免爭議,醫師可依專業判定。台大醫院小兒感染部黃立民醫師表示,只要符合法令規定與保存要求,藥品效期確實可以展延。他認為,該醫師的行為不符合職業倫理,會破壞醫病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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