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29, 2012

台日 生技醫藥 相互承認協議!!


台日簽相互承認協議 11產業合作【聯合報╱記者劉俐珊/台北報導】 2012.11.30 04:50 am台日簽訂合作協議 經貿大利多 / 林怡妘 陳明彥亞東關係協會會長廖了以(左)與日本交流協會會長大橋光夫(右)昨天在台北國賓飯店,簽署「為強化台日產業合作搭橋計畫合作備忘錄」。 記者盧振昇/攝影亞東關係協會會長廖了以與日本交流協會會長大橋光夫昨天完成簽署「相互承認協議」(MRA)及「產業合作搭橋計畫合作備忘錄」,替台日經貿關係寫下新里程碑。 繼美國、加拿大、澳洲、紐西蘭、新加坡後,日本是第六個與我簽署MRA的國家。經濟部標檢局長陳介山透露,目前正與菲律賓、印度與沙烏地阿拉伯洽談簽署MRA。廖了以也透露,台日年底前將再完成簽署「藥事規範合作架構建置備忘錄」,可促進雙方藥事規範環境邁向更高層次;此外,台日年底前也可望再簽署電子商務協議。是否與韓國洽談,相關官員坦言,近年來台韓經貿會議都曾提過,但卡在韓國僅「單方面」要求我承認韓國實驗室認證效力,卻不願開放承認我國實驗室驗證,不符互惠、平等精神。陳介山表示,協議涵蓋電機電子類商品,近年台日雙方每年進出口總值逾新台幣六百億元。他指出,協議完成簽署後,待兩國政府完成內部程序,「最快半年可生效」。以小家電為例,以往業者若想外銷日本,必須先將產品送到日本實驗室驗證,平均需檢驗兩、三次才會合格,對業者來說,時間、金錢成本都是一大負擔。除運費外,日本實驗室驗證價格也比國內高三倍,但未來業者可在國內獲認證實驗室檢測,價格僅三分之一。透過降低驗證成本,可望促進雙邊貿易升溫,提升我產品在日本市場競爭力。此協議適用產品為我「商品檢驗法」兩百七十七項電機電子產品,及日本「電氣用品暨材料安全法」四百五十四項產品。此外,台日雙方同時簽署台日產業合作備忘錄,目前台日雙方已選定十一項產業優先合作,包括風力發電、太陽光電、電動車、LED照明、手工具、機械零組件、電子設備、數位內容、生技醫藥、資訊服務產業與電子商務。新聞辭典》 「相互承認協議」「相互承認協議」(Mutual Recognition AgreementMRA),可視為排除非關稅貿易障礙,簽約兩國藉由建立共同標準、檢驗或檢疫相關協議,加速貿易便捷化。兩國可視實際需求,協商簽署不同的產品項目。2012/11/30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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