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殼上市 將有追蹤期 2013-11-26 01:18 工商時報 記者呂淑美/台北報導 為強化「借殼上市」監理機制,未來上市櫃公司若出現經營權及營業項目重大變更,需先下市半年,若半年後仍不符要求,就要打入全額交割股2年,如果仍不符要求,要再暫停買賣半年,若仍無法達到規定,將有下市之虞。 雖不溯既往,但將有往前或往後半年或1年的追蹤機制。 胖達人母公司基因國際公司涉及內線交易,造成股價大幅波動,引發各界對借殼上市問題高度重視,金管會已於11月中旬公布未來強化「借殼上市」監理措施的政策方向。 證交所針對政策方向,隨即著手完成修訂「營業細則修正草案」,已於上周送金管會,最後版本仍有待金管會同意,預計最快12月間、最慢明(103)年上路。據指出,未來只要符合「公司經營權」及「營業項目」兩項都出現重大變化,就是「借殼上市」公司。 所謂經營權出現重大變化,指的是新經營團隊持股超過51%或董監事席次變化逾半數等情況;至於公司營業項目出現重大變化,例如主要營業項目從紡織業變成營建業,或新的營業項目比重超過51%等。 證交所指出,只要符合「借殼上市」條件的被借殼公司,一律要暫停買賣半年,待滿半年後,經過會計師針對重要財務指標或公司治理等作出專案報告,及承銷商進行評估後符合規定,才能提出恢復正常買賣申請。 若半年後仍不符要求,就要變更交易2年,也就是打入全額交割股,在變更交易的2年內,只要公司符合規定,即可申請恢復正常交易。 但如果變更交易已達到2年,還是不符合恢復交易規定,就要再暫停買賣半年;在這半年內,仍有尋求恢復交易的機會,只要符合規定,可再提出申請恢復交易;但過了3年公司仍無法達到規定,就要「強制下市」了。雖然「借殼上市」並不溯及既往,但為防範有人刻意規避,將訂定約半年或1年的追蹤觀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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