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成藥業:安成藥業子公司-安成生技現金增資相關事宜公告-因應特定人繳款期延長,變更現金增資基準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2015-04-22 19:18:45 壹、本公司104年3月5日經董事會決議子公司-安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案。貳、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現金增資案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安成國際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a.IZ99990其他工商服務業(製藥之開發及轉移)。b.F108021西藥批發業。c.F208021西藥零售業。d.F108031醫療器材批發業。e.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f.F401010國際貿易業。g.F108040化粧品批發業。h.F208040化粧品零售業。i.F102170食品什貨批發業。j.F20301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k.IG01010生物技術服務業。l.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m.C802041西藥製造業。n.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額:200,000,000股、金額:2,000,000,000 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已發行股份:113,123,654 股、金額:1,131,236,540 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已完成變更登記:113,104,218股、金額:1,131,042,18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港墘路221巷41號4樓。五、公告方式: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含獨立董事二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86年11月7日,最近一次修正於民國102年1月11日。八、本公司子公司-安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成生技)現金增資案相關事宜如下:1.截至104年4月22日止,本公司持有安成生技48,300仟股,以安成生技目前已發行股數50,064仟股計算,持股比例為96.48%。2.安成生技為營運發展需求及引進外部策略/財務型投資人之考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2,000仟股,發行價格為每股NT$66,預定總募集金額為NT$792,000,000。安成生技將依法保留10%共計1,200仟股由安成生技員工認購外,其餘增資發行新股90%計10,800仟股部分由原股東優先認購。3.本次安成生技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本公司擬放棄原股東優先認購權利,係因本次安成生技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係為引進外部策略/財務型投資人,經評估放棄本次認購並不影響本公司對安成生技之控制力,故本公司擬全數放棄原股東優先認購之權利,且放棄該原股東優先認購之權利亦未有違反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第七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虞。而為免安成生技嗣後有因考量投資環境變更而須調整發行價格,致需本公司董事會再行決議放棄認購事宜,而有耽誤安成生技現金增資時程之情事,已提請董事會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於安成生技有變更現金增資發行總股數和/或價格之情形下辦理放棄認購安成生技現金增資相關所需事宜。4.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集團企業申請股票上櫃之補充規定」之相關規定,本公司放棄認購之股數應優先洽詢本公司之股東認購,由得認購時最近一次停止過戶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得認購時之持股比例優先認購,惟可認購股數不滿1,000股者不得認購;換算後,本公司每位股東每仟股可認購安成生技之股份數暫計為92.10928890股,本公司股東放棄認購之股份或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統由安成生技董事會授權安成生技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實際本公司每位股東每仟股可認購安成生技之股份數授權董事長依認股基準日之本公司實際已發行股數計算之。而本公司放棄認購安成生技現金增資,轉由本公司全體股東認購及本案其他未盡事宜,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後續相關事宜。5.為配合安成生技股務作業,本公司股東可認購之總股數,擬以安成生技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本公司之持股數為計算依據,並由安成生技股務代理機構寄發繳款通知書予本公司符合認購資格之股東。6.相關之基準日作業時程如下:(1)本公司其他利益基準日:104年3月28日(2)本公司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4年3月24日至104年3月28日(3)本公司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4年3月23日(4)本公司股票除權交易日:104年3月20日(5)本公司股東繳款期間為104年4月1日至104年4月8日為止。(6)安成生技現金增資基準日變更為:104年5月29日。九、增資計劃用途:不適用。十、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十一、主辦公開承銷機構:不適用。十二、股款代收機構:不適用。十三、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不適用。十四、有價證券發放:不適用。十五、公開說明書陳列處及索取方式:不適用。參、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104年3月28日為除權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4年3月24日起至104年3月28日止依法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104年3月23日17時0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100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4年3月23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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