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抗PM2.5 雲林設全台最嚴自治條例 2015-04-04 〔記者林國賢/斗六報導〕終結PM2.5(細懸浮微粒)污染,雲林縣府擬定全台標準最嚴的自治條例;縣籍立委也各有動作,張嘉郡將推動空氣污染防制法等環境三法修法,禁止電業燃料使用石油焦與煤;劉建國則將召開公聽會,邀集專家一起把脈。環保署監測資料顯示,雲林縣是PM2.5「重災區」,斗六地區更是全台污染值最高城鎮,民眾長期暴露在危害健康的環境中,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等多個環保團體不斷要求電業不要再燃燒石油焦、生煤,降低空氣污染情況。禁用生煤、石油焦為燃料 雲林縣環保局長曾春美說,新擬定的「禁燒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預計月中召開公聽會,希望議會首次定期會就可審議。草案中規定,雲林縣轄內使用生煤及石油焦為燃料之工商廠場固定污染源,從自治條例施行日起一年後不得使用石油焦,二年後不得使用生煤。 她表示,縣府同時擬定「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自治條例」,規定電力設施排放標準粒狀物十五毫克、硫氧化物廿五ppm及氮氧化物四十六ppm,兩項法案結合,將是全台最嚴格標準。
張嘉郡推動環境三法修法 張嘉郡拋出的修法訴求,則包括環境基本法納入生產過程排放污染物企業每年必須提供經費,做為受影響居民與工作者健康檢查經費;電業法新增電業設備不得焚燒石油焦與煤,限用低碳、低污染之環保燃料;及空氣污染防制法增訂電業設備不得申請使用石油焦與煤為燃料。
劉建國將邀集專家把脈 劉建國則認為,空污必須推動區域聯合防制,他十四日將邀請環保署、環保局等單位於雲林縣環保局召開公聽會,一起為環境把脈。 荒野保護協會雲林分會、「自從六輕來了」等環保團體對此則樂觀其成。荒野保護協會雲林分會前會長江季翰表示,生煤與石油焦是PM2.5主要污染源,其中雜質也是各種空氣污染來源,他們樂見各種保護空氣法案實現,以督促企業採用更乾淨燃料,讓天空不再灰濛濛。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