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anuary 6, 2016

中國葯價改革 (強化醫療行為和價格行為監管)

理順政府、醫院與藥廠的關係 北京新浪網 (2016-01-06 06:06)  本報評論員 祝乃娟 近日,根據相關媒體報導,一些廉價葯正在不斷消失,比如,廉價葯長效青霉素多地告急。衛生部全國合理用藥監測網專家孫忠實曾經說,「長效青霉素」注射液是一種常用、便宜、臨床上不可缺少的長效葯。我國1950年代就已經開始使用。既然是公認的物美價廉的葯,為何在醫療不斷發達與成熟、市場經濟不斷推進的今天面臨消失?其實原因很簡單,就是它們太便宜了。由於葯價低、利潤少,小企業生產動力不足,大企業不願擴產。現行醫療體制框架決定了,一種藥品能否到患者手中,是由政府、葯企和醫院三方來決定的。「以葯養醫」、流通環節層層加價、腐敗與尋租行為等,導致了葯價虛高,醫院傾向於採購價格較高的藥品。以往的「以葯養醫」是一種畸形的博弈方式,在客觀上造成了普通老百姓看病貴的現狀。近年來,關於一些藥品以出廠價上百倍的加價才到達患者手中的新聞不斷見諸報端。比如,山東生產的每支規格為0.3-2毫升的克林黴素磷酸酯注射液的批發價僅為0.6元左右,而經過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統一招標採購之後,在北京的終端零售價卻升至12.65元,相差超過20倍。去年5月,我國正式推出葯價改革,於61日起取消絕大部分藥品政府定價,同步完善藥品採購機制,強化醫保控費作用,強化醫療行為和價格行為監管,建立以市場為主導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取消政府定價顯然不是無的放矢,因為背後有醫保控費與公立醫院招標制度的不斷完善作保障。而且對於基本藥物制度裏面的藥物,仍然實行政府指導價格。在不斷加大市場機制的作用的條件下,還有基本藥物制度這項重要的制度來保證人民群眾的用藥。我國從1982年就建立的基本藥物制度,之後幾經修改目錄,根據WHO的規範,基本藥物目錄的制定必須是科學的、透明的,而且目錄必須定期更新。對我國來說,基本藥物制度的目錄未來還需要進一步擴充,關鍵是將那些公認的療效好的常用藥物遴選進去。一些療效好的廉價葯完全應該進入,而不是任由其面臨消失。據悉,一項對全國12城市40餘家三甲醫院臨床用藥情況的抽樣調查顯示,國家和地方增補的基本藥物有500多種,短缺的已高達342種。顯然,在一些廉價葯面臨消亡的背後,是「以葯養醫」、尋租、商業賄賂、醫生處方權的絕對地位、藥廠的逐利性,等等。這些都不是短期能夠完全改變的,但是葯價改革走出了正確的第一步,即取消價格管制,重視市場機制的價格形成機制。藥品價格牽涉的利益方太多:主管部門、醫院與醫藥商。而且,這幾方自身都還需要內部的改革。對政府來說,需要不斷放鬆價格管制,完善與合理化國家的基本藥物制度,喚醒基本藥物制度在整個醫療體系中原本應該起到的重要作用。對公立醫院來說,應該不斷推進公立醫院改革,管辦分離,推進分級診療體系,改變行醫方式,不斷透明化招標採購制度,不斷向著公益性的方向努力。對於藥品廠商來說,應該打擊商業賄賂,凈化市場環境。如果理不順這些利益相關方的關係,那麼醫院與藥廠的利益輸送就不會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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