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產業轉型與創新 指示五大方向加速修法 蔡英文:全盤修正公司法 2016年10月25日 04:10 崔慈悌、呂雪彗/台北報導 蔡英文總統昨(24)日指示國發會,以五大方向加速且全盤修正公司法。她說,現行公司法以大型製造業為規範原型,著重有形資產,未來修法將與我國產業轉型與創新密切相關,是帶領我國衝出既有格局的重要立法,不宜拖延。行政院表示,這次公司法全盤大修正,將鬆綁公司可發行無面額股票,讓籌資多元化,出資者可以技術或勞務入股,公司也可採用英文名稱登記,鼓勵新創公司的發展。由於金管會要求上市櫃公開發行公司的修正範圍不要太大,以利公司治理,因此公司法這次對非公開發行公司,納入閉鎖型公司精神,包括可以訂複數特別股,不限一股一權,若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可以不強制累積投票制;給予非公開發行的小型企業更有自主彈性,採取大小企業分流管理。蔡英文上任前曾表示,公司法已不符社會現狀,必須大幅翻修。當時民進黨團幹事長吳秉睿即指出,現有公司法主要以工業社會的製造業為主,許多新創行業紛紛出現,若仍沿用舊法,不僅無法符合企業發展的需要,也讓法規窒礙難行。蔡英文總統昨天召開執政決策協調會議,由國發會在會中報告重要財經法規和公司法調整進度,蔡英文在會中針對修法提出五大方向:一、社會快速變遷,新創產業的出現為經濟型態帶來鉅變,對行政部門業務推展與法規之調適,已形成巨大挑戰。因此政府有責任主動檢視主管法規如何因應調整。二、公司法是企業與經濟發展的基礎法制。現行公司法設計老舊,以大型製造業為規範原型,著重有形資產、偏向管制模式,組織結構僵固,造成產業轉型及創新的困難。本次全盤修正與我國產業轉型與創新密切相關,是帶領我國衝出既有格局的重要立法,不宜拖延。請相關機關積極辦理,並充分與各界溝通以凝聚改革共識。三、此次公司法的全面檢討修正,最重要的目標在於讓相關的法規範趕上時代及當前經濟環境的變遷,同時也引領社會在價值觀念上的更新。未來,資本不再是發展經濟唯一的主導力量,創新與技術的養成與擁有,也是最重要的資產。希望檢討修正後的公司法,能成為創新者發展的動力,而不再是創業的障礙。四、公司法的修法不僅是條文的更新,更是思考價值的結構性改變。對此,由國發會主導的修法研議小組應納入各界意見與需求,並注意社會溝通。法案從研議、起草與立法過程都應該盡可能與社會溝通。期待這項法律有領先時代的改變,但也要注意立法的完備,執行更要注意溝通。五、財經法規之健全攸關我國經濟競爭力,請國發會持續會同各機關檢視相關法制議題,並掌握國際最新發展趨勢,積極推動財經法制改革工作。(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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