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玻尿酸 每日不得超過80毫克 2017年07月13日【記者施芝吟/綜合報導】衛福部食藥署13日公告訂定含「透明質酸鈉」玻尿酸的使用限制,雞冠萃取物與流行鏈球菌發酵物皆包含在內,不過每日使用量不得超過80毫克,否則將依《食安法》第48條,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鍰。口服玻尿酸常用於保養膝蓋或美容保健食品,過去都用雞冠萃取物作為原料,傳統萃取方式濃度不超過1%,隨著純化技術精進,經酵素水解與氯化鈉沉澱,玻尿酸含量可達80%。衛福部食藥署科長高怡婷說,這次開放的新原料「流行鏈球菌發酵物」,過去常用於玻尿酸注射劑,經評估確認對人體安全無虞,因此開放使用在口服玻尿酸,玻尿酸含量須達87%以上,強調僅評估可安全用於人體,並未替產品任何療效背書。她強調,不論是雞冠萃取還是流行鏈球菌發酵製成的玻尿酸,每日使用量為80毫克以下。違者將依「食安法」要求限期改正,未改正可處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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