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ugust 6, 2017

華宇藥 解除禁業 董事長&策略長: 陳正(健亞/泰宗/昌達/健如/瑞寶/BioResource/DCB)/ 總經理: 林亮光 (勝寶)/ 副總: 劉典禎 (久立藥品)


華宇藥 發言日期106/08/03 發言時間19:20:39 發言人林亮光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02)26582577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案 符合條款 9 事實發生日106/08/03 說明1.董事會決議日:106/08/0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經理人職稱 陳正董事長兼策略長 林亮光總經理 劉典禎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解除董事長兼策略長陳正先生擔任健亞生物科技()公司 董事長/總經理 泰宗生物科技()公司董事 昌達生化科技()公司董事 健如醫藥()公司 法人代表(董事瑞寶基因()公司 法人代表(董事) BioResource International, Inc.董事 財團法人生物技術開發中心 董事 (2)解除總經理林亮光先生擔任:勝寶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3)解除副總經理劉典禎先生擔任:久立藥品有限公司 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 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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