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掏空東洋30億 林榮錦遭判10年 2017年09月02日 04:10 彭暄貽╱台北報導 晟德集團董事長林榮錦遭前東家、生技廠東洋控告背信案纏訟逾2年,林榮錦被控將乳癌、卵巢癌及精神分裂症等多項具專利的新藥製藥技術,無償授權給瑞士Inopha AG公司,涉掏空東洋30億元,昨(1)日台北地院宣判,依證交法不合營業常規交易罪、背信等4罪,判林榮錦有罪,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並沒收不法所得,可上訴。對此,東洋製藥表示「深感欣慰」、公理正義得到伸張,未來將對既有權益之恢復、追討,會在研議後辦理。東洋並表示,本案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部份,係同步進行。為維護東洋權益,本公司前已向台北地方法院,對被告林榮錦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被告林榮錦應賠償本公司新台幣57.7億元及利息。全案前已獲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先行假扣押債務人林榮錦新台幣3.6億元債權在案。晟德公告表示,該案為董事長林榮錦個人案件,對公司之經營與財務並無影響,當事人將在收到法院判決書後聲請上訴。林榮錦昨日則委由律師到庭聆判,判後發聲明回應指出,尊重司法,遺憾法庭上的說明仍有不足,導致判決結果和期待有出入。未來將提起上述、爭取清白。2014年6月,林榮錦無預警卸任東洋董事長,由林榮錦的北醫同學蕭英鈞接任。蕭英鈞發現,從2008年開始,林涉嫌以非常規交易等方式掏空公司資產,未經公司內部決策,擅自將東洋多項具專利的新藥製藥技術無償授權給Inopha AG,造成公司鉅額損失,因此向檢調檢舉。檢方調查,Inopha AG與林榮錦旗下的晟德藥廠有投資關係,資本額僅300萬元的Inopha Ag並無臨床實驗技術,認為林榮錦透過無償授權新藥製藥技術等方式從中獲利。東洋指出,該案審理歷時2年半,經過約60次左右庭期,詰問約20名證人,且原本預計於去年底言詞辯論終結,為確保被告權益,審理時程一再展延至今年7月。此外,關於本案所涉及的郵件證據,法院亦已依辯護人之要求准予閱覽。顯見本案已有充分的審酌,亦給被告充分機會答辯。東洋強調,公司為上櫃公司,肩負眾多股東期許,如今公理正義得到伸張,未來也會記取此次遭經理人不當掏空之教訓,強化內部管控,讓公司治理更臻完善。對於法院能審酌證據,依法判處前董事長林榮錦應有之罪責,確保廣大股東應有之權益,深感欣慰,未來對公司既有權益之回復、追索,將研議後賡續辦理。(工商時報)
〈東洋背信案〉林榮錦:尊重判決但痛心 將上訴 鉅亨網記者李宜儒 台北2017/09/01 對於遭重判 10 年徒刑,東洋前董座林榮錦今 (1) 日發出聲明表示,感謝這 2 年多來大家對他和這個案件的關注, 他個人尊重司法,但遺憾的是可能自己在法庭上的說明仍有不足,導致結果和期待有些出入,將在收到法院判決書後聲請上訴,相信司法最終會還他一個公道。林榮錦表示,自己這一生都在為了台灣生技產業而努力,為國家、公司、股東和員工創造最大價值與福祉。他個人企業經營成果大家也是有目共睹,自己也將股東權益永遠放在優先考量,絕對不會因為個人的利益而濫用職權,讓公司權益受損。林榮錦指出,本次的訴訟案件,法院迫於結案時間壓力,對若干應調查清楚的事項無法完善調査,且對法院裁准保全證據的東洋公司郵件資料,未同意全部開示,而僅部分同意開示的資料又無法給予他本人及辯護人充分的閲覧時間,造成東洋公司擁有全部的,而我方卻僅有小部分的郵件證據,兩造攻防資訊顯然不對等,致生嚴重影響他個人訴訟防禦權,亦屬憾事。林榮錦說,本件訴訟雖然讓他感到遺憾與被汙衊,但對他而言也是很大的學習和省思,2008 年把東洋轉型到特殊困難學名藥的策略,是一個對的選擇,即使在今天回頭來看,無論是對東洋的員工、股東也都是正確的決策,無奈今日遭人不當扭曲事實,誤導法院,他個人深表遺憾;但外界的聲音與支持永遠是他前進的動力,未來將持續為台灣生技產業貢獻心力。林榮錦強調,東洋曾經是自己心中最大的驕傲、也是一路呵護、悉心照顧的事業,並且一路將公司從破產帶到上櫃、更將東洋經營成為市值數百億的企業,從生產、銷售、GMP、企業文化形塑等這些過程一路學習成長,自己的國際夢、新藥開發的夢想都在東洋一一實現,怎麼可能會做出違背自己終身投注熱情的事業,更遑論要破壞一手成就的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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