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臺科技:公告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2017/09/21壹、本公司為彌補虧損,於106年6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實收資本額新台幣535,873,01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53,587,301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8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30094號函申報生效,並經經濟部商業司106年9月11日經授商字第1060112779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另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6年9月18日臺證上一字第1060017680號函准予辦理。 貳、公告事項如下: 一、本次減少資本總額,每股金額暨其銷除股份條件:(一)減少資本53,587,301 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計新台幣535,873,010元。(二)減資比率:50%。(三)銷除股份:依「減資換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500股(即每仟股減少500股),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得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併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減資換股基準日前在股票公開集中交易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以現金支付(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該收盤價認購之。二、減少資本後股份總額:53,587,301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計新台幣535,873,010元。三、減資換發股票日程:(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期:民國106年10月11日。(二)舊股票停止在交易市場買賣期間:民國106年10月12日至民國106年10月20日。(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期:民國106年10月13日。(四)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6年10月16日至民國106年10月20日。(五)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06年10月20日。(六)換發新股票暨上市買賣日期:民國106年10月23日。(七)本次換發之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八)辦理過戶方式:因106年10月15日適逢星期例假日,凡持有股票尚未過戶者,務請股東於民國106年10月13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6年10月15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四、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一)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務必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二)舊股票已辦妥過戶手續者,請股東攜帶舊股票、原留印鑑、集保存摺影本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換發新股聲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三)舊股票買進未辦理過戶者,應備妥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證明文件(買進報告書或股票領回號碼清單或證券交易稅單)、集保存摺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及印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先辦理過戶手續再予以換發。並填妥換發新股聲請書,依前款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四)舊股票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其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款將逕轉付集保劃撥費用,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五)郵寄申請換發新股票者,請以掛號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郵件專用信箱:10499台北郵政第46-300號信箱。)(六)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 02-25048125。五、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六、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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