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農藥減半可能嗎?新任防檢局局長馮海東:要改變農民的心 記者 蔡佳珊 on 2018 年 03 月 26 日 in 農學堂 農藥殘留一向是最受大眾關注的食安項目,農藥的使用更與農民的健康息息相關。去年的氟派瑞、芬普尼事件紛紛擾擾,農藥到底該怎麼管,大家才安心?主管機關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今年一月甫上任的局長馮海東,從研究生時期就投入農藥毒理研究,一路走來已將近四十年。首先要面對的挑戰,就是「十年內化學農藥減半」的政策目標,以及整個社會對農藥使用強烈的不信任感。開春時節,馮海東接受《上下游》專訪,提出多項今年即將上路的未來新政,詳談分級管理制度的建立、高風險農藥退場、審核機制透明化、農藥標示更詳盡,以及對友善耕作的看法,期盼大刀闊斧的改革,開創農藥管理新氣象。以下為訪談內容整理。
Q:農委會宣示「十年農藥減半」,如何落實?合理用量應該是多少? A:過去大部分的農藥過量論述,都是跟別的國家比,但是大家的地理條件、栽種的作物、所面臨的問題是不是一樣?我認為所謂合理的量,也許可以推算,但可能不會有一個固定的答案。農藥本來就是一個不得不使用、但是它是最後救命的作法。在植物保護的需求上,前端還有其他技術可以滿足的時候,其實是可以不要用農藥。 有些人蠻悲觀,覺得減不下來,我認為這是心理面的問題,不是技術面的問題。其實要改變的是農民的心。我個人不太追求要減百分之幾,而是從「減害」的角度去看。我有一年曾經把所有關於農藥的新聞都統計出來,90%都是負面的,大部分都是自殺、殘留超標、魚或鳥死亡。所以要減輕農藥的威脅,這些事件要降低。農藥裡面有的毒性很高,有的是安全的,只要是植物保護用的藥都稱為農藥。譬如殺蟲劑有一個用很多的就是礦物油,沒什麼毒性,友善耕作可用,如果推廣它,對減量卻是反面的。農藥並不是十惡不赦的東西,它還是會被需求,只是大家使用要謹慎,讓危害的事情降低,這是比較關鍵的。
Q:所以統計應該要更細緻,高毒、中毒、低毒農藥應該要分開統計? A:對,現在用量的統計都是全部加在一起,但其中是有差別的。現在我們會鎖定高風險又高用量的,就是頭號敵人。在這次減量策略裡面有一個工作重點,就是「分級管理制度」的建立。現在農藥管理有個缺陷,所有農藥的管理機制是一樣的,但實際上裡面有相對安全性高的產品,也被嚴格管理;危害比較嚴重的,也沒有被加強管理。除了劇毒農藥有區分出來,販售和使用規範比一般農藥嚴格,但在一般農藥當中,也有一些不比劇毒農藥安全的。所以現在想重新分類,把有登記管理的農藥,至少分成三種:第一種是一般農藥。第二種是安全性高的,像生物農藥,看能不能在管理條件上放寬。第三種就是安全性堪慮的農藥,提高拉到另一層去,做一些比較新的措施,譬如要求一律要代噴,農民不能買。分級制度的目的是,不同危害程度的藥,各自掉到特定的管理機制。危害性嚴重的就被分到最高級去管制,除了對使用者的危害,還有對環境的危害,譬如持久性,像是在土壤中的半衰期等參數,我們會找到一些指標,超過某些量值就要被管制。分級制度也有一個誘導作用,大家會去選擇管理上比較簡單的藥物,因為比較容易取得,也就是比較安全的藥物。
Q:高風險農藥退場的進度如何?有哪些藥要優先檢討? A:十年來,我們的政策面是要把劇毒農藥全部淘汰,民國90年左右我們已經把極劇毒農藥全部淘汰,劇毒農藥現在也剩下九個而已,81年最高的時候有六十幾個。巴拉刈就是高風險高用量的,所以優先處理。我們還在檢討,說不定今年又會提出針對特定藥物的一些策略。 在淘汰程序來講,很重要的就是要有替代方案。以前有個例子就是三苯醋錫,殺福壽螺很有效的藥,當時直接公告禁用,可是福壽螺的防治狀態是真空的,下場就是災難,偽藥充斥,反而更不受規範。所以一個藥的退場要很務實地去看,它原來的功能性那塊要被填補起來,一定要有一個技術或另一個產品放進去。例如巴拉刈退場,還有嘉磷塞和固殺草也是廣效性,用在紅豆落葉,也有產品可替代。所有愛用率很高的藥要退場,都要經過這個程序。高風險又高用量的藥其實還蠻多的,要即刻檢討。我們現在跟藥毒所分工,他們比較聚焦在食品安全角度,針對使用範圍廣、農藥殘留監測常常有檢出的,優先去看。防檢局也主動清查,國際上像斯德哥爾摩公約列入持久性污染物、鹿特丹公約的毒性關注物質,或是歐盟、美國確證是環境荷爾蒙的,只要被列名出來,就要去檢討台灣的使用是不是有問題。如果有問題,會主動評估退場。我手上有三十幾個藥的清單,有的藥就退場,連殘留容許量都被刪掉;有的是把使用範圍拿掉,可以用的作物變少,譬如芬普尼就是這樣。最近有在討論的是陶斯松,美國鬧得很兇。陶斯松在台灣也是用途非常廣泛的殺蟲劑,所以我們現在也在回顧它的使用狀態,有可能先取消一些它的使用範圍,先把風險性降低。其他從環境角度或是國際公約角度在過濾的,即將禁用大克蟎。它是DDT的衍生物,斯德哥爾摩公約討論,原則上在2019年全球就會禁用。我們這邊會提早動作,因為盤點發現國內用量不高。另外譬如含砷的藥,因為無機砷會致癌,如鐵甲砷酸胺、滅紋、甲基砷酸鈣等等,在市面上流通不多,且比它好的藥早就出來了,這類的藥留著其實沒有什麼價值,但會讓別人誤解我們保留了這麼多不友善的產品。
Q:未來分級制度建立以後,要嚴格管制的藥,除了代噴,還會有什麼管制措施?會牽涉到要修法?A:像運輸儲存的條件、銷售、使用、可不可以做廣告等等,有很多工具可以用。現在沒有分級,一用就是全部,安全性高的藥就會反彈。 我們正在盤點可行的作法,目前法律允許執行的就先做,必須修法的再來修,因為修法耗時間。譬如促銷行為,目前《農藥管理法》是沒有法源可規範,但是促銷手段種類太多,減價、搭售,這對農藥減量都是負面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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