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擎 發言日期 107/06/12 發言時間 14:54:55發言人 張麒星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15822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東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符合條款 第21款 事實發生日107/06/12 說明1.董事會決議日:107/06/1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董事: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 董事: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公司 董事: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公司代表人:吳瑞文 董事: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公司代表人:林金榮 董事:葉常菁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他公司董事或經理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1)表決時表決權總數:114,193,024權(2)贊成權數 105,845,285權,佔表決權總數92.68% (3)反對權數55,606權,佔表決權總數 0.04% (4)無效權數 0權,佔表決權總數 0.00% (5)棄權及未投票權數 8,292,113權,佔表決權總數7.26% (6)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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