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審評全景掃描 禾木 Pharmcube醫藥魔方截止2018年6月15日,CDE共發佈了30批擬優先審評清單(包括最早一批兒童用藥),公示了555個擬納入優先審評藥品(按受理號計,下同),最終納入了597個藥品。這兩個數字之間為什麼存在差異,醫藥魔方之前文章"獨家 · 優先審評的一些「意外」資料"有過介紹,此處不再多言。本文主要從以下幾個角度對CDE正式納入優先審評的597個藥品進行梳理分析:什麼樣的藥品可以進入優先審評?哪些企業是優先審評最大贏家?優先審評藥品的含金量有多高?優先審評究竟提速多少?
優先審評的理由分析 經統計,目前被納入優先審評最常見的理由是"與現有治療手段相比具有明顯治療優勢",共涉及138個藥品,占23%。以此理由納入優先審評的藥品以外資藥企居多。實際上,"是否比已有臨床療法更具優勢"也是FDA授予優先審評資格最首要的考量因素(能夠任性使用優先審批券的玩家除外)。"製劑國際化品種(轉報國內上市)"給予優先審評是中國在這輪藥品品質提升運動中探索設立激勵機制,目前已經有普利製藥的注射用阿奇黴素、華海纈沙坦片等出口品種按照此優先審評路徑獲准在國內上市。而且,在這條路徑走通之後,我們也看到有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效仿。目前有92個藥品以此納入優先審評,占15%。"兒童用藥"是CDE建立實施優先審評制度的起點,最早一批公示的優先審評藥品就屬於兒童藥。目前共有74個兒童藥獲得優先審評,從數量上看,並不算多,主要還是兒童用藥的開發存在多方面的障礙,企業積極性還是不高,特別是這74個藥品中,國內企業申報的只有26個,更能反映這一問題。
597個優先審評藥品的納入理由 注:"理由不詳"主要指未公示直接納入優先審評的藥品,少部分無法推測 誰是優先審評最大贏家? 597個優先審評受理號共涉及162家企業(母子公司已合併處理),獲得優先審評最多的5家企業分別是華海、恒瑞、東陽光、諾華、拜耳。
1. 華海藥業 華海藥業是國內製劑出口的領先企業,也由此成為優先審評制度的最大贏家之一。華海共有28個藥品獲得優先審評資格,合計11個品種。在纈沙坦率先走通口服固體製劑出口轉報國內上市路徑後,後續還有一系列品種借此途徑加速回歸國內。
2. 恒瑞醫藥 恒瑞醫藥共有25個藥品獲得優先審評資格。雖然受理號不及華海多,但涉及15個品種。而且與華海有顯著不同的是,恒瑞入選優先審評的理由非常多樣——創新藥、首仿藥,製劑出口、專利到期、臨床急需……層次非常豐富,而且已經有4個品種借助優先審評通道獲批上市,顯示了恒瑞強大的產品管線佈局。
3. 東陽光 東陽光共有22個受理號獲得優先審評,涉及8個品種,也是優先審評的大贏家之一。與華海類似,東陽光也是在製劑出口方面有厚實積澱的企業,大多數品種是以此進入優先審評。由於篇幅所限,其他企業的優先審評情況不再詳細展開介紹。獲得優先審評受理號數量大於5個的企業如下表所示,
優先審評藥品的含金量有多高?FDA對優先審評(Priority Review)的認定比較"純粹"和"嚴格",那就是要求申請人必須有臨床資料證明自己的藥品在安全性或療效上比臨床已有的療法更優(使用優先審評券除外)。與此同時,FDA也有突破性療法、快速通道、孤兒藥資格認定等特殊審批通道來激勵其他類型藥品的研發註冊申請。另外,由於FDA的新藥臨床試驗(IND)實行備案制,優先審評主要授予新藥上市申請和新適應症的補充申請等,不存在將"優先審評"資格授予給一個IND的情況。相比之下,中國的優先審評制度似乎還承載了不少"技術"之外的考量,比如解決藥品註冊申請積壓問題,縮短進口新藥在中國上市的時間差,滿足特定疾病或特定人群臨床用藥需求(傳染病、兒童藥),規範行業研發水平(臨床資料自查中撤回的藥品),提升國內藥品品質(出口製劑轉報國內),可謂"負重前行"……諸如吡咯替尼、安羅替尼等由國內企業開發的具有"重大臨床價值"或者"與現有治療手段相比具有明顯治療優勢"等創新水準的國產創新藥還是比較稀缺。
597個優先審評藥品的申請事項 當然,優先審評在國內正式落地實施的時間還很短,我們不能對此苛求太多。一方面,政策顯現效應的時間通常會比發佈時間滯後;另一方面,新藥研發週期長,創新不可能在一朝一夕出現。但是,隨著優先審評制度的規範化實施,相信後續會看到優先審評激勵下的國產藥創新水準不斷提升。
優先審評究竟提速多少? 優先審評實施2年多來,讓中國的新藥上市達到了前所未有的超速度,相信這一點每個人都有切身體會,比如默沙東的9價宮頸癌疫苗以8天時間審批上市創下國內藥品註冊申報的記錄。但是,這種優先審評帶來的提速只是總理點名後個別政治賦能,還是行業的星星之火已經燎原?FDA的優先審評能夠做到6個月,那麼國內的優先審評到底提速到了什麼程度?似乎還沒有見到專門的資料來回答這些問題。在此,醫藥魔方嘗試分析一下。首先說明一點,本部分的內容只關注"申請上市"的優先審評藥品,包括仿製藥上市、新藥上市、新增適應症等,不關注"申請臨床試驗"的藥品。不過鑒於已經有武田伊沙佐米、勃林格殷格翰依達賽珠單抗直接二報二批上市,額外將JXHL1700165、JXSL1700046、JXSL1700047、JXHL1500275這4個因為"以含中國資料的國際多中心試驗結果申請免臨床"的藥品納入分析範圍,因為他們的審批結果可能將是直接批准上市。基於此,接下也主要是對434個申請上市的優先審評藥品進行分析。樣本資料的一般情況如下圖所示:在上述434個申請上市的藥品當中,已經有161個完成審批(批准上市或者不批准),我們主要分析一下這161個藥品的審批速度。如下圖所示,有11個藥品從申報到完成審批花費的時間在6個月以內,包括9價宮頸癌疫苗、奧希替尼、瑞戈非尼(肝細胞癌新適應症)、埃博拉病毒疫苗、尼達尼布、塞瑞替尼、奧比帕利、達塞布韋等品種;有23個藥品的審批時間在10個月以內,達到了FDA的標準審評速度,其中就包括前兩天引起轟動的Opdivo。 前面已經說過,目前的優先審評還承擔了解決歷史積壓的重任,因此也可以發現有不少優先審評品種的審批時間仍在3年以上。鑒於2016年是優先審評元年,2018年註冊上市的品種中只有9價宮頸癌疫苗這麼一個"極端"情況,最具參考意義的還是2017年提交註冊並優先審評的藥品的審批時間。資料顯示,從2017年開始,提交一個上市申請被納入優先審評的話,平均審批時間只需要9個月。雖然有充分資料表明優先審評制度下國家局的審批速度確實變快了不少,但下面這個資料也提示了另外一個信號——因為優先審評的納入標準比較寬泛,在審評資源有限的情況下,不少2012-2016年提交註冊的藥品儘管進入了優先審評,但是截至目前並未審批完畢。總之,優先審評在中國總體上還屬於新生事物,以上分析僅是從資料角度透視總結一下優先審評制度的落地情況。相信隨著政策的不斷完善,這個制度在國內也會趨於成熟。最後,附上CCTV對Opdivo借助優先審評上市的新聞報導。不多說,感覺亮點就壓在視頻最後CDE老師的那句話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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