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米醫材 發言日期108/03/13發言人朱詩愷 發言人職稱董事長特助 發言人電話03-6579530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符合條款 第21款 事實發生日108/03/13 說明1.董事會決議日:108/03/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陳丹荔 財務暨會計 副總經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轉投資公司-碩創(上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董事。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董事決議,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陳丹荔 財務暨會計 副總經理。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碩創(上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祖沖之路1505弄80號13幢1層。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生物醫學材料的開發、生產、銷售自產產品,(以上除醫療器械)並提供相關技術諮詢 與售後服務。(2)醫療器械的研發。(3)轉讓自有技術。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本公司之轉投資公司。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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